关于《怀化市山洪地质灾害防治若干规定》采选起草服务单位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6-30 17:18 信息来源: 怀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为确保《怀化市山洪地质灾害防治若干规定》(以下称《规定》)起草的专业性,现向社会公开采选服务机构。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采购项目名称:怀化市山洪地质灾害防治若干规定起草工作

(二)项目预算金额:12万元

(三)项目服务时间:《规定》起草全过程

(四)项目资金支付方式:本项目确定供应商,签订合同后,待财政拨付相关款项后予以支付。

二、服务内容

参与《规定》立法调研,并负责起草该《规定》及报政府法制部门审查所需要的配套材料,具体内容为:

(一)收集立法相关程序性和山洪地质灾害防治实体性法律依据,收集全国各个地方关于山洪地质灾害防治的立法案例等。

(二)起草、修改《规定》草案、起草说明、依据对照表、问题措施对照表及相关资料。

(三)参加起草阶段组织的听证会、座谈会、论证会等。

(四)参与《规定》草案起草前的立法调研和起草过程中的考察调研。

三、资质要求

(一)申报机构的基本资格条件:申报机构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二)申报机构特定资格条件:

1.具有经年检合格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5.联合体申报。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申报。

四、申报流程

(一)如有意愿参与本次项目竞价,请于2026年7月7日17时前提交响应资料(清单见附件2)至怀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每份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逾期不再受理。

(二)此次竞价采取一次性报价且提交的书面报价单为最终报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府采购工作小组对提交的资质文件进行审核,以最低价格选定中标方,并电话告知最终中标供应商,如2026年 月 日前未接到电话通知,则为未中标。

(三)供应商对此次采购活动如有疑问的,请电话联系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质勘查管理科,电话:0745-2721536。

附件1:确认参加单

附件2:响应资料清单


附件1

确认参加单

怀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单位名称)现申请贵单位2026年6月30日在官网上发布的《怀化市山洪地质灾害防治若干规定》起草服务单位采选,确认参加评审。相关响应材料附后。

特此确认。

单位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联系人电话:

    年  月  日    


附件2

响应资料清单

1.确认参加单;

2.法人登记证书;

3.依法纳税证明文件或书面声明;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违法记录证明材料或书面承诺;

5.项目方案;

6.报价单;

7.补充材料。

附件:关于《怀化市山洪地质灾害防治若干规定》采选起草服务单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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