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7 17:09 信息来源: 怀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怀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并深度融入新发展格局,结合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实际,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各项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分工。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加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组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政务公开工作开展。规范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具体要求和责任部门,压实工作责任,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规范,严格落实政府信息三审三校制度,促进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二)加强公开力度,完善公开渠道。通过怀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强化信息公开力度。2021年本局共主动公开信息1602余条,其中动态类信息近600条,行政处罚类信息35条,其他业务类信息约千条,公开数量逐年增加。我局微信公众号共有580订阅量,2021年通过微信公众号主动发布信息共168条。通过怀化日报、怀化新闻网等新闻媒体共刊登我局新闻信息约50条,涉及国土空间规划、产业项目用地、耕地保护、绿色矿山、地质灾害防治等领域,营造社会良好氛围。2021年,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26宗,没有收取申请人任何费用。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及其他不属于我局掌握的政府信息依法不予公开的内容外,我局依法主动、及时公开政府信息。

(三)加强政策宣传,回应各界关切。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施行为契机,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通过网站、微信、宣传栏等多种渠道,以发布包括文字稿、图解、视频、动漫、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开展政策法规的解读工作。对社会普遍关心的不动产证办理、土地确权等问题,依托政务新媒体平台进行宣传,并持续完善公众号功能和内容,确保政策宣传到位。

(四)重视舆情回应、保证公开及时。明确专人管理,在第一时间掌握舆情的发生,及时向领导汇报,领导及相关责任人在第一时间研判舆情的可能走向,制定出相应的处置方案,使舆情得到妥善解决,消除不良影响,同时搞好处置后的监控汇报工作,做好舆论的正面引导。全年完成了网上舆情管理工作,其中市长信箱栏目36篇,回复率100%;12345市长热线栏目200余篇,回复率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1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5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883.82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5

 1

 0

o 

 0

0 

2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1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3 

 0

0 

0 

 0

 0

1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9

 0

0 

0 

0 

0 

 9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5

1

 0

 0

 0

0 

2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4

 1

2 

8 

 66

7 

 6

5 

 84

1 

 0

 0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有待进一步探索和拓展。二是推进重大决策公开和政策解读在方式方法上有待进一步创新,让人民群众看得清、弄得明。三是信息公开类型及内容覆盖面有待进一步扩展。
存在问题的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宣传贯彻力度,严格执行国家、省、市相关政策文件规定。二是进一步拓展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范围,按照新的规定和要求,及时调整网站的版面和栏目。同时加强政务新媒体的建设,努力提高信息公开质量。三是积极推进重大决策公开和政策解读方式的创新,运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积极服务人民群众,做到接地气、贴民心。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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