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陵县强化耕地占补平衡和增减挂钩保障措施

发布时间:2017-10-26 17:13 信息来源: 市国土资源局

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非农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要按照"占多少,补多少"的原则,补充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为了满足我县每年的用地报批,急需尽快启动耕地占补平衡、增减挂钩工作。

近日,沅陵县制定了《沅陵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实施方案》和《沅陵县耕地占补平衡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两项工作目标任务,规范工作程序,重点强化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做好我县耕地占补平衡易地扶贫搬迁增减挂钩工作,县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县县耕地占补平衡易地扶贫搬迁增减挂钩工作领导小组,县政府县长周重颜任组长,县政府常务副县长易中华任常务副组长,县政府副县长王有尚和向建设,县政府党组成员周德刚任副组长,国土、环保、财政、监察、发展和改革、农业、水利等相关局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地点设县国土资源局,周德刚同志兼办公室主任,唐邦国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实施过程中的组织协调、业务指导等工作。项目所在乡镇、园区作为实施责任主体,要建立相应的工作班子,明确专人负责。

二是改革创新,多措并举。沅陵县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土地整治规划,通过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历史遗留工矿废弃地和易地搬迁后的村落复垦以及耕地开垦和旱改水等六项措施的实施,有效增加耕地面积。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土地整治和耕地开垦。凡社会资本投资的项目,其新增耕地面积经省市核定并取得指标确认后,按相关文件规定予以回购和奖励。 

三是保障农民权益。在搬迁安置中各乡镇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搬迁安置方案,做到整治前农民愿意、整治中农民参与、整治后农民满意。凡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不同意的,不得强行开展。安置用地不得出现新增违法用地。

四是积极探索望沅陵县国土资源领域与望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合作路径和机制。大力推动双方经济领域合作,1024日,沅陵县政府与望城经开区举行国土资源领域战略合作签约仪式,望城经开区管委会与沅陵县政府签订《国土资源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望城经开区建设开发公司、望城区国土局、沅陵县国土局共同签订《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异地使用协议书(一期)》。打造两地国土资源互补,构建稳定、互利共赢的战略合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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