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怀化市2013-2015年城市地价调查与监测》工作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15-12-16 00:00 信息来源: 市国土资源局

关于开展《怀化市2013-2015年城市地价调查与监测》

工作情况说明

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2013年度城市地价调查与监测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323号)和《转发国土资源办公厅关于2013年度城市地价调查与监测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湘国土资办发【2013128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自20136月起开展怀化市2013-2015年城市地价调查与监测工作。

工作任务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一是建立怀化市城市地价动态监测数据源。根据《城市地价动态监测技术规范》和《城市地价的动态监测系统运行方案与要求》,确定本市地价动态监测范围,划分地价监测区段,设置标准宗地(地价监测点),建立城市地价动态监测基础数据源。

二是开展怀化市城市地价动态日常监测。通过定期采集土地市场交易案例、标准宗地地价变化信息和土地相关政策等对城市地价状况进行监测,全面掌握监测期内城市的地价水平、分用地类型地价水平、地价变动情况等信息。

三是开展怀化市城市地价状况分析。根据城市地价动态监测数据,结合怀化市土地供应情况,地价影响因素分析,研究剖析本市地价状况、变化态势,预期未来一段时间内的地价走势。

具体的工作流程:

2013年工作:

1、基础资料收集。主要收集工作底图、土地定级估价成果、土地及房地产市场交易等相关基础性资料;

2、地价监测范围确定。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照商、住、工三种土地用途分别确定地价监测范围;

3、地价区段划分。根据地价区段划分的相关原则、要求、方法、界定土地利用条件,划分怀化市商业、住宅、工业地价区段,并根据工作底图初步编制地价区段分布图;

4、标准宗地点布设。通过外业调查,根据标准宗地设立原则、要求、方法、界定利用条件,广泛选取宗地点;调取宗地点档案资料,剔除不符合要求的宗地点,开展外业补充调查,反复几轮工作后,最终确定62个标准宗地点,并编制标准宗地分布图。

5、地价监测数据采集。土地估价师通过市场调查、评估获取宗地点的初始数据和日常数据。

6、标准宗地地价评估。按照每宗地的地价信息由两名土地估价师独立采集,每名土地估价师承担信息采集的标准宗地数量不得超过15宗的原则,10名土地估价师对标准宗地地价进行评估。

7、地价监测指标测算。分别对地价水平值(包括区段地价水平值、城市地价水平值、城市综合地价水平值)、地价变化量(包括环比地价变化量、同比地价变化量、定比地价变化量)、地价增长率(包括环比地价增长率、同比地价增长率)、地价指数(包括定比地价指数、环比地价指数)进行测算。

8、地价状况分析。分别对地价水平状况、地价变化趋势、地价与土地供需协调状况、地价与房屋市场协调状况、地价与社会经济协调状况、地价与城市土地利用协调状况等进行分析,编制年度地价分析报告。

9、工作成果整理并上报。按照《城市地价动态监测技术规范》及省厅要求,整理报告、表格、图件等工作成果,并报省厅审查。

因为2013年是怀化市城市地价监测的初始年份,于当年6月才开展此项工作,时间紧、工作量大、技术处理过程复杂,因此2013年完成了第四季度一个季度的地价监测指标测算、编制相关图件和地价状况分析报告及进行宗地评估,并出具124份宗地评估报告。

2014年工作:

2014年的工作内容同样包括:地价监测数据采集、标准宗地地价评估、地价监测指标测算、地价状况分析、工作成果整理并上报等。与上一年的主要不同是:

1、对上一年的62个地价监测样点进行了一定数量的更换、重新采样、录入数据。

22014怀化市城市地价监测工作按第一、二、三、四季度分别进行四个季度地价监测指标测算、编制相关图件和地价状况分析报告及进行宗地评估,并出具496份宗地评估报告。

2015年工作:

2015年主要是在2014年所收集资料的基础上对土地及房地产市场交易等相关资料进行补充收集。10名估价师对标准地价监测点进行全面跟踪检查,并对使用状况、周边环境、权属关系等方面变化检查情况进行登记,并在原有监测点的基础上,进行监测点扩充。并运用相同技术方法按第一、二、三、四季度分别进行四个季度的标准宗地地价评估、地价监测指标测算、地价状况分析、工作成果整理并上报等。2015怀化市城市地价监测工作按第一、二、三、四季度分别进行四个季度地价监测指标测算、编制相关图件和地价状况分析报告及进行宗地评估,并出具了496份宗地评估报告。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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