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沅陵县三角坪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怀公资矿告字〔2024〕04号

发布时间:2024-01-12 15:51 信息来源: 怀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湖南省沅陵县三角坪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

怀公资矿告字〔2024〕04

受怀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自然资规〔2023〕1号)等相关规定,现以网上挂牌方式公开出让湖南省沅陵县三角坪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采矿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出让人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名称地

1.1出让

名称:怀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锦溪北路100号 1.2交易平台

名称: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湖南省怀化市迎丰东路3号 2.挂牌出让原则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按“不低于起始价”和“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3.拟出让矿业权的简要情

3.1采矿权名称:湖南省沅陵县三角坪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

3.2采矿权编号:怀公资矿网挂〔2024〕04

3.3矿种:建筑石料用灰岩矿

3.4地理位置:沅陵县南西方向,距沅陵县城直距约为28km,隶属沅陵县筲箕湾镇三角坪村管辖。

3.5采矿权范围拐点坐标、准采标高及面积(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1985国家高程基准):

3.6资源储量:控制资源量412.29万吨、可采储量404.1万吨。


3.7生产规模:60万吨/年

3.8拟出让年限:6.7

3.9挂牌出让起始价1250万元,增价幅度为20万元,竞买保证金为250万元。

3.10出让收益率:

3.11出让收益缴纳:首期按成交金额的20%缴纳,剩余部分按3年均摊缴清。

3.2准入条件(竞买人资质

3.2.1竞买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 (不含港澳台)的营利法人;

3.2.2竞买人应为独立法人,不接受联合体竞买;

3.2.3竞买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未纳入失信企业名单(含法定代表人)和安全生产失信黑名单(含法定代表人)的独立法人企业(含事业法人),且注册资本金不少于2000万元。

4.其他要

5.挂牌文件获取及相关时间规

5.1挂牌文件获

挂牌出让文件从网上下载获取,意向竞买人可通过网络浏览器登陆湖南省(怀化市)国有资产资源交易平台,查看“矿业权出让”交易信息。

5.2相关时间规

5.2.1公告时间:2024年01月12日09时00分-2024年02月08日17时00分。

5.2.2申请和资格审查纸质材料送达时间:2024年01月12日09时00分-2024年02月08日17时00分。

5.2.3资质审查时间:2024年02月18日09时00分-2024年02月22日17时00分。

5.2.4挂牌时间:2024年02月23日09时00分-2024年03月07日10时00分。

5.2.5如挂牌截止前有两个以上(含两个)竞买人报价,则在挂牌截止时,交易系统自动进入4分钟限时竞价等待期,限时竞价等待期结束后,交易系统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程序。请及时关注系统页面。

5.2.6报价时间:挂牌开始至竞价活动结束。

6.参与方式与程

6.1注册,办理、激活、绑定数字证书

意向竞买人登陆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点击“网上办事大厅”进

“注册登记”,进行在线注册、在线办理CA证书,然后点击“登录注册平台”进行在线激活和绑定数字证书。

6.2申请及提交资质证明相关材料准备

意向竞买人在申请和资格审查纸质材料送达时间内登陆交易系统报名申请,按要求上传资质证明相关材料,并提交相关纸质证明材料送达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自然资源交易部签收(电话:0745-2719170 )。

7、现场踏


竞买人可在公告期间自行组织进行现场踏勘,自然资源部门予以协助,踏勘费用自理。

8.挂牌报价、确定竞得人的标准和方

8.1挂牌报价

8.1.1交易系统从挂牌时间开始接受合格竞买人的报价。

8.1.2交易系统对符合规定的报价予以确认,显示为当前最高报价,继续接受新的报价。

8.1.3挂牌期间,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有效报价的,挂牌期限届满,交易系统进入限时竞价程序,竞价规则详见交易须知。

8.2确定竞得人

挂牌或竞价截止,交易系统自动关闭报价通道,并按下列规定确认交易结果。 8.2.1挂牌期间无人报价

挂牌期间无人报价的,挂牌截止时,交易系统显示不成交。 8.2.2挂牌期间仅有1人有效报价

挂牌期间仅有1人有效报价(含1人多次有效报价)的,挂牌截止时,该竞买人的最高有效报价为成交价,该竞买人为竞得人。

8.2.3挂牌期间,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有效报价

挂牌期间,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有效报价的,挂牌期限届满,宣布最高报价及其报价者,并询问竞买人是否愿意继续竞价。有愿意继续竞价的,通过限时竞价确定竞得人。

8.3成交确认

交易结束后,交易系统即时显示交易结果,向竞得人发送《成交确认书》和

《交易服务费缴纳通知书》。竞得人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要求缴纳交易服务费,缴纳完成交易服务费后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

8.4成交结果公示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后,在湖南省(怀化市)国有资产资源交易平台发布《成交结果公示》,同时推送给出让人,由出让人在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矿业权出让转让公示公开系统)和湖南省自然资源厅门户网站发布。公示期 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成交确认书》推送给出让人。

9.签订合

出让人收到《成交确认书》后,在10个工作日内与竞得人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

10.风险提

10.11.竞买人须充分考虑法律法规、国家产业政策及矿产资源规划等调整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带来的影响,接受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生产、地质灾害防治、环境保护等有关要求,接受特定采矿方法、选矿方法等的限制,接受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全


过程监管。2.竞买人不得有未履行矿业开发保护义务的记录(包括已有矿山履行地质灾害治理义务、生态修复义务、相关规费缴纳或缴存义务等内容)。3.根据《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2号)第六条,竞得人须投入采矿生产满一年方可转让采矿权。4.竞得人依法依规依程序办理采矿登记、占用林地、建设用地审批等相关手续,并满足环境影响评价和安全生产等有关条件。5.根据我省相关规定,竞得人应严格按照湖南省绿色矿山要求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达到绿色矿山标准后方可生产,正式投产满一年后的三个月内必须完成绿色矿山的自评和申

报。 6.竞得人在签订出让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需另行一次性支付经沅陵县人民政府确认的原矿山资产及成本费用人民币1168.46万元、市级技术资料编制成本费用1.28万元,2项费用合计1169.74万元。 7.以上费用,由采矿权竞得人支付给原采矿权人;如原采矿权人竞得该采矿权,不需支付。 8.另土地使用范围已基本确定,但相关的租用、征用的成本暂时无法确定。竞得人在竞得采矿权办理采矿权登记手续后,沅陵县人民政府需积极协助采矿权人开展相关工作,配合办理相关用地手续,相关征(租)地、补偿费用由竞得人承担。9.竞得人在办理采矿权记手续后,由当地县人民政府协助采矿权人开展生产加工区及其他配套设施土地使用工作,配合办理相关用地用林手续;拟设采矿权落地、矿山投产和运营过程中的未尽事宜,由当地县人民政府协调解决。10.竞得人为涉外投资企业的,由自然源主管部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相关部门无异议后按要求签订出让合同;相关部门有异议的,取消其竞得资格。

11.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提出和处理方

11.1对矿业权出让符合《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的通知》

(自然资规〔2023〕1号)二十三条、二十四条情形或对本矿业权交易程序存有异议的,可在挂牌截止前向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

11.2对出让采矿权的异议,由出让人答复,对出让交易程序的异议,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答复。

11.3一经成交确认即视为竞买人对挂牌出让文件及项目区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挂牌出让文件和有关书面承诺承担责任。

12.违约责任、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相关提

12.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竞买人、竞得人违约:

12.1.1竞买人之间串通报价,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的;

12.1.2竞买人弄虚作假,骗取交易资格或竞得的;

12.1.3采取不正当手段竞得的;

12.1.4竞得人逾期不签订或者拒绝签订《矿业权网上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或

《矿业权出让合同》的。

12.1.5竞得人未按约定的时间付清约定的矿业权出让收益或者其他相关费用


的;

12.1.6其他依法应当认定为违约的情形。

12.2违约责任

12.2.1竞买人有前述违约情形之一的,按照公告或者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

责任,接受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并进行公开通报。涉嫌触犯刑法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12.2.2竞得人有12.1第1、2、3、4款违约情形的,取消其竞得资格并从保证金中划缴交易服务费;出让人有权向竞得人主张违约金,违约金标准为成交价1000万元以下的100万元、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上的200万元,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出让人损失的,竞得人还应当赔偿其它损失,否则不得解除保证金。

12.2.3出让人违约,按照行政许可法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涉嫌触犯刑法的,依法移动司法机关。

13、需要说明的问

13.1网上挂牌出让公告、网上挂牌出让须知等出让文件及相关附件均为本次挂牌的法定文件。出让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方政府、竞得人均应遵守“诚实信用”原则,共同维护营商环境。竞买人提交资料的规范性、真实性与以上法定文件格式及要义不相符的,均须按相关条约执行。逾期送达资格审查纸质材料,不予受理。

13.2本次挂牌采用起始价等于底价的方式进行,竞买人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竟得后,竞得人应严格按出让方案要求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

13.3生产过程中,采矿权人应根据矿山生态保护修复方案,按“边开采、边治理”的要求开展矿山生态保护修复工作。

14、联系方

14.1项目详情:怀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人:怀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电话:0745-2722208

14.2交易过程: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田俊、王伟 联系电话:0745-2719170

14.3现场踏勘:沅陵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田野 联系电话13787583036

未尽事宜,请从交易系统下载并阅知挂牌出让文件及相关附件。

附件:怀公资矿告字〔2024〕04号交易公告


                                              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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