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人民政府怀化市2024年第十八批次建设用地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怀预征地〔2024〕10号

发布时间:2024-08-05 15:44 信息来源: 怀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怀化市人民政府

怀化市2024年第十八批次建设用地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

怀预征地〔2024〕1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经怀化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启动土地征收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本次拟征收土地目的为怀化市2024年第十八批次建设用地项目需要用地,规划用途为商业用地,具体建设内容为康养综合服务区,符合第四十五条第五款规定。

二、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鹤城区城南街道办事处桥梁村、杨村村范围内,总面积6.1089公顷。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勘测定界图。实际征收土地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涉及的街道、村委会范围内公告,时间不低于十个工作日。

四、工作安排

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后,怀化市人民政府将于2024年8月6日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和数量等。请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予以配合。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怀化市人民政府将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如对以上公告内容有疑问或异议,可向怀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馈。(联系人:陈照烨,电话:18674573661)

特此公告。

怀化市人民政府        

2024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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