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第十六批次建设用地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怀预征地〔2024〕9号

发布时间:2024-07-24 15:36 信息来源: 怀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怀化市人民政府
 关于2024年第十六批次建设用地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

怀预征地〔2024〕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启动土地征收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怀化市2024年第十六批次建设需要用地,规划用途为交通运输,具体建设内容为江秀路、锦辉路和园艺路,符合第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

二、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鹤城区坨院街道犁头园村、犀牛村,鹤城区城南街道杨村村、桥梁村范围内,总面积9.0189公顷。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拟征收土地勘测定界图。实际征收土地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涉及的乡、村委会、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时间不低于十个工作日。

四、工作安排

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后,市人民政府将于2024年8月5日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和数量等。请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予以配合。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市人民政府将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五、其他事项

自本拟征收土地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如对以上公告内容有疑问或异议,可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馈。(联系人:陈照烨,电话:18674573661)

特此公告。

怀化市人民政府         

2024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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