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人民政府征 地 公 告怀征地〔2023〕2号

发布时间:2023-06-20 16:27 信息来源: 怀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怀化市人民政府

征 地 公 告

怀征地〔2023〕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湖南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湘政发〔2021〕3号)和《怀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怀化市集体土地与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怀政发〔2022〕6号)有关规定,现就怀化市2022年第七批次建设用地征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用地批文:湖南省人民政府(2023)政国土挂字第207号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审批单。

二、征地位置、面积:鹤城区坨院街道西牛村,本次征收面积4.0535公顷,四至详见红线图。

三、征地地类:水田、旱地、果园、林地、农村道路、坑塘水面、田坎、未利用用地。

四、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按照湘政发〔2021〕3号、怀政发〔2022〕6号文件规定执行。

五、对征地范围内的违法违章建(构)筑物和在拟征地公告发布之后抢搭、抢建、抢修的建(构)筑物及抢栽、抢种的农作物不予补偿,由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自公告之日起15日内自行拆(清)除或搬迁;逾期不拆(清)除或搬迁的,依法予以强制执行。

六、对湖南省人民政府作出的(2023)政国土挂字第207号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审批单不服的,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湖南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七、各有关单位和个人要从大局出发,积极配合做好征地拆迁工作。

八、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怀化市人民政府     

                               2023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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