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5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汇总)

发布时间:2026-06-26 11:06 信息来源: 怀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怀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汇总)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1.机构设置情况

怀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是怀化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行政单位,由原市国土资源局和市规划局合并组建,局本级内设办公室、信访科、综合科、法规科(督察科)、自然资源调查监测确权登记科、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科、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国土空间规划科、村镇规划科、用地规划管理科、工程规划管理科、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征地拆迁管理科、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耕地保护监督科、地质勘查管理科、矿产资源保护监督科、国土空间测绘科、财务科、人事科(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科)、行政审批服务科、机关党委(机关纪委)、优化营商环境办公室、安全生产办公室、重点项目保障服务办公室等职能机构,局属非独立核算二级机构为怀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下属二级部门预算单位共4家,分别为怀化市土地储备中心、怀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事务中心、怀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怀化市地质灾害防治中心。其中,怀化市土地储备中心为下属事业单位,内设报批组、存量组、办公室、财务组、土地开发组;怀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事务中心为整合原行政执法支队等机构组建的副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内设办公室、项目计划室、土地整治室、资金管理室、生态修复室、信息数据室、规划技术服务室、规划监管服务部、土地监管服务部、政策法规宣教部、综合业务服务部11个副科级内设机构;怀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为副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设办公室、财务室、法规室、权籍调查室(纠纷调处室)、测绘服务室、档案信息室6个内设科室及4个分支机构;怀化市地质灾害防治中心为二级预算单位,暂无内设科室。

2.人员编制情况

截至2025年末,全局系统编制总数共计315名,实际在岗285人。其中局本级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编制数69名,实际在岗66人;怀化市土地储备中心编制数20名,实有在职人员25人;怀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事务中心核定编制数92名,实有在职人员73人;怀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编制数117名,实有在职人员104人;怀化市地质灾害防治中心核定差额拨款事业编制17名,实有在职人员17人。

3.主要职能职责

局本级主要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部门主要职责涵盖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自然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空间规划体系建设与监督实施、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实施、地质勘查行业与地质工作管理、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矿产资源管理、测绘地理信息管理、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自然资源督察执法、城乡规划管理等多个领域,同时统一领导和管理市林业局,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怀化市土地储备中心负责编制土地收储与供应计划,开展重点项目土地收储,化解土地出让及办证历史遗留问题,处置相关信访事项,配合开展土地绿化。怀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事务中心承担耕地占补平衡、土地整治复垦、生态修复、信息化运维、执法辅助等事务性技术支撑工作,保障全市自然资源相关业务有序开展。怀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主要履行依法统一受理和办理鹤城区行政区划范围内不动产权利登记事务;承担有关不动产登记权籍调查、统计分析、监测利用工作;协助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做好不动产权籍管理和因不动产登记引起的不动产权属争议、纠纷调处工作;负责有关不动产登记档案的归档、管理工作;依法提供不动产登记资料社会查询、咨询服务;协助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立统一的不动产登记管理信息平台,推进不动产登记有关信息互通共享;承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交办的其他事项。怀化市地质灾害防治中心承担全市地质灾害防治、监测预警预报相关工作,以及矿产资源开发、储量管理等事务性职责,开展隐患排查、宣传培训、应急演练。

(二)整体支出规模、使用方向及范围

2025年度部门整体收入合计101575.0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9171.9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198.49万元,事业收入204.61万元,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本年支出与收入规模持平,年末结转和结余为0,资金全部执行完毕。从支出结构划分,全年基本支出5668.62万元,占总支出的5.58%,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任务开展。其中人员经费5060.02万元,涵盖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保缴费、住房公积金等工资福利支出,以及离休费、退休费、抚恤补助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严格按国家和省市政策标准发放。公用经费608.60万元,涵盖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工会福利费等,保障日常办公运转。全年项目支出95906.41万元,占总支出的94.42%,用于保障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覆盖耕地保护、国土空间规划、生态修复、地质灾害防治、要素保障、执法监管、不动产登记、测绘信息化、土地储备等全领域业务,涉及全市13个县市区的自然资源公共服务,支撑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

1.基本支出主要用途及范围

基本支出按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分类管理,保障局本级及下属单位正常运转。人员经费方面,局本级人员经费1342.1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3.97%;怀化市土地储备中心人员经费405.0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0.97%;怀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事务中心人员经费1172.3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8.14%;怀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人员经费1637.28万元,占其基本支出的93.88%;怀化市地质灾害防治中心人员经费275.79万元,占其基本支出的94.76%。各单位人员经费均严格执行政策标准,核算准确、发放及时。公用经费方面,主要用于办公耗材、差旅调研、会议培训等日常开支,保障机关业务流转。局本级公用经费86.1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03%;怀化市土地储备中心公用经费40.2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03%;怀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事务中心公用经费22.1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86%;怀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日常公用经费106.70万元,占其基本支出的6.12%;怀化市地质灾害防治中心日常公用经费15.25万元,占其基本支出的5.24%。

2. “三公”经费使用和管理情况

全局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管控“三公”经费。2025年“三公”经费年初预算46.77万元,全年执行74.8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执行74.16万元,主要用于耕地巡查、矿修复查、地灾排查、执法监察等公务出行,部分单位集中支付以前年度欠付的车辆维修费用,导致支出较预算有所增加;公务接待费执行0.69万元,接待批次、人次及人均标准均严格控制在规定范围内;因公出国(境)费全年无支出。各下属单位“三公”经费均控制在合理水平。局本级“三公”经费实际支出58.0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7.3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有所增加,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集中支付以前年度欠付的公车维修费用;公务接待费0.69万元,较上年下降78.9%,厉行节约成效显著。怀化市土地储备中心“三公”经费实际支出实际支出3.0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07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预算持平。怀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事务中心“三公”经费实际支出实际支出11.2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1.26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较上年减少55.31%。怀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三公”经费实际支出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完成预算的,31.25%,较上年减少69.70%。怀化市地质灾害防治中心“三公”经费实际支出1.5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51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完成预算的60.40%,较上年减少15.17%。全局公车管理、公务接待制度健全,审批程序规范,无公车私用、超标准接待等违规情况,厉行节约成效显著。

(二)项目支出

1.项目资金安排落实情况

全局项目资金围绕核心业务统筹安排,覆盖资源保护、要素保障、生态修复、灾害防治、执法监管等七大领域。全局项目支出年初预算2257.50万元,年中因上级专项资金追加、重点任务调整,全年预算数为97533.84万元,资金来源分为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两类,一般公共预算资金主要保障行政监管与公益类业务。局本级及下属单位项目资金按需安排:局本级项目支出年初预算227.50万元,全年预算数734.50万元,实际执行702.73万元,涵盖资源保护、要素保障、生态修复、灾害防治、等多个领域;怀化市土地储备中心项目支出年初预算53.00万元,全年预算数95110.41万元,其中含土地储备专项资金95087.40万元、供地计划编制费23万元,实际执行92921.80万元;怀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事务中心项目支出年初预算1900.00万元,全年预算数1646.84万元,实际执行415.67万元,主要用于指标收储、征收业务、税金缴纳等事项;怀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项目支出年初预算77.00万元,全年预算数42.09万元,实际执行28.65万元,涵盖登记责任保险、档案整理、系统维护、营商环境优化等方向;怀化市地质灾害防治中心项目支出年初预算0万元,全年预算数0万元,实际执行0万元,无一般公共预算资金保障的项目支出。

2.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全局一般公共预算项目资金严格按照预算规定用途使用。局本级土地储备专项、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方案编制、国土变更调查市级复核、地灾监测预警体系建设等重点项目执行率均达90%以上;信息化建设、卫片执法技术服务等经常性项目执行率达100%;部分规划编制、技术评估类项目因前期论证、专家评审周期较长,执行进度相对平缓。下属单位项目资金使用规范:怀化市土地储备中心项目支出92921.80万元,主要用于土地收储、处遗化解和重点项目保障;怀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事务中心项目支出415.67万元,主要用于指标收储、征收业务、税金缴纳等事项;怀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项目支出28.65万元,涵盖登记责任保险、营商环境优化;怀化市地质灾害防治中心无一般公共预算资金保障的项目支出。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制度建设层面,全局建立全流程专项资金管理体系,局本级项目资金支付严格执行“按进度、按合同”付款原则,业务科室核实工作完成情况,财务科室审核支付依据,层级审批后拨付资金,支付流程规范、依据充分。各下属单位结合业务制定对应细则,土地储备中心建立专户管理、专账核算制度,事务中心明确按进度拨付机制,不动产登记中心明确项目资金收支管理规则,地灾防治中心出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过程监管层面,局财务科联合业务科室每月开展绩效监控,对执行偏慢项目督促整改。2025年财政部湖南监管局对我市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开展专项检查,全局资金管理规范、资料完整,顺利通过检查,未发现违规问题。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项目组织情况分析

1.项目招投标情况

全局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达到公开招标标准的项目全部通过公开招标确定实施单位,非招标项目按规定采用竞争性磋商、单一来源采购等方式,均附专家论证意见和采购审批手续,程序合规透明。局本级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等重大项目依法公开招标,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规划技术服务等项目按规定采用非招标采购方式。下属单位招投标工作规范有序:怀化市土地储备中心所有采购事项严格履行政府采购程序,合同签订规范;怀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事务中心工程类项目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招标,严格审核投标单位资质,杜绝不良记录主体参与投标;怀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成立政府采购领导小组,实行集体决策机制,全流程管控采购环节;怀化市地质灾害防治中心按采购限额分级管理,限额以上集体决策,限额以下通过电子卖场采购。

2.项目调整情况

局本级因上级政策调整、专项资金追加、施工条件变化等因素,按规定程序调整部分项目预算和实施进度,所有调整核心任务未发生变更。下属单位项目调整均符合管理规定:怀化市土地储备中心根据土地市场和重点项目推进节奏调整收储进度;怀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事务中心部分土地整治项目因外部协调因素调整实施计划,均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未擅自变更资金用途;怀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根据实际工作需求优化部分项目支出规模;怀化市地质灾害防治中心年中追加项目资金补充防治工作需求。

3.项目竣工验收情况

全局建立分级分类验收机制,工程类项目执行“施工自检—单位初验—主管部门终验”三级验收,技术服务类项目执行“成果初审—专家评审—验收确认”流程。局本级项目完成后,按规定组织验收,全面核查任务完成情况、成果质量水平,验收合格后按合同约定支付尾款。下属单位验收工作流程规范:怀化市土地储备中心严格按程序开展土地收储、处遗项目验收,确保符合规范要求;怀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事务中心土地整治项目由多部门联合验收,严格核查新增耕地数量质量,合格后方可纳入补充耕地储备库;怀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由采购领导小组组建验收小组,验收资料齐全并及时归档;怀化市地质灾害防治中心按质量标准逐项核查验收,签署验收意见。

(二)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1.项目管理制度建设

全局建立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体系,明确项目立项、实施、验收各环节要求,规定项目申报须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绩效目标表,完工后须提交验收报告和自评材料。针对规划编制、工程治理、技术服务等不同类型项目,分别细化质量标准和管控要求。各下属单位同步完善制度体系:怀化市土地储备中心制定项目管理办法和绩效考核细则,明确责任分工和验收标准;怀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事务中心建立项目法人制、公告制、合同制、档案制,通过立项审查、现场巡查、竣工验收“三查”机制构建全过程质量监督体系;怀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健全项目审批流程,保障项目规范实施;怀化市地质灾害防治中心严格落实专项资金管理制度,确保专款专用。

2.日常检查监督管理

全局绩效管理深度融入项目管理全过程,所有项目均设置明确的绩效目标,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和年度绩效自评,对照绩效目标逐项核查完成情况,分析存在问题并推动整改提升,以绩效管理倒逼项目提质增效。局本级过规范的项目管理体系,有效保障了各类项目实施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益,支撑了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事业高质量发展;引入第三方监理机制对数据类、工程类项目成果进行复核,确保质量达标。下属单位强化日常监管:通过全过程、全链条的监督管理,各类项目实施质量整体达标,重点项目均按计划节点推进,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项目管理规范化水平持续提升。

四、资产管理情况

(一)制度建设

全局严格执行国有资产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体系。局本级实行“一物一卡”台账管理,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纳入湖南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系统统一监管,推进国产化替代工作并通过市国家保密局专项检查。各下属单位结合实际制定对应资产管理制度:怀化市土地储备中心制定制定资产管理制度,实行登记造册、专人管理,确保保存完整、使用合规、配置合理、处置规范;怀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事务中心严格执行财政相关文件要求,实现资产管理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怀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明确资产申购、采购、使用、处置各环节权责,严格执行配置与处置管理规定;怀化市地质灾害防治中心明确固定资产归口办公室管理,使用人与使用部门共同保障资产完整有效。

(二)管理措施

全局强化资产日常管理,定期开展清查盘点,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局本级对固定资产购置、使用、处置全程跟踪记录,优先通过内部调剂解决资产需求,减少重复购置,提高资产使用效率。怀化市土地储备中心按规定做好固定资产日常管理,提升资产使用效率;怀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事务中心妥善做好资产交接管理,规范资产管理;怀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扎实开展资产清查、盘点等日常工作,规范资产领用与维护流程;怀化市地质灾害防治中心定期盘点清理资产,掌握资产使用状态。

(三)配置处置的程序

全局资产配置严格遵循“申请—汇总—审核—审批—采购—验收登记”程序,严格执行市级固定资产配置标准,优先内部调剂、从严控制新增。资产处置严格遵循“使用部门申请—技术鉴定—财务核实—领导审批—财政、机关事务部门审批—处置”流程,处置收入按规定及时足额上缴财政。2025年度全局无重大资产处置事项,所有资产配置与处置均按规定履行报批手续,程序合规、手续完备。各下属单位均严格执行市级资产配置与处置管理规定,未经批准不得自行配置或处置资产,资产处置均按权限履行审批程序,处置收益按规定上缴财政,未发生违规处置国有资产情况。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5年度全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198.49万元,全部来源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对应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98.49万元,年末无结转结余。局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安排人员经费21.08万元,安排公用经费97.47万元,剩余全部为项目支出784.82万元。项目支出主要覆盖城区处遗超容评估、不动产登记系统提质改造、鹤中一体化专项规划、控规实施评估、矿产资源保护、耕地保护、划拨转出让测绘评估、规划许可数据清理、国土空间测绘、地灾防治、办公用房权属登记测绘、诉讼法律服务、网络运维、信息化建设等事项,支撑土地出让相关业务及自然资源管理工作有序开展。怀化市土地储备中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怀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事务中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03.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5.7万元,项目支出1008.27万元,主要用于土地指标收储、土地开发等相关业务。怀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6.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6.70万元,项目支出29.46万元,用于保障不动产登记相关业务运转。怀化市地质灾害防治中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万元,全部为项目支出,专项用于地灾预警系统运行经费,支付预警短信发送等费用。全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严格遵循“以收定支、先收后支、自求平衡”原则,严格执行政府性基金管理规定,规范支付流程,保障相关业务顺利推进。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5年度,怀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下属所有二级预算单位均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未发生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相关收支规模均为零。

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5年度,怀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下属所有二级预算单位均无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未发生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相关收支规模均为零。

八、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25年,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严守资源安全底线、优化国土空间格局、促进绿色低碳发展、维护资源资产权益为主线,全力推进各项重点工作落地见效。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总体完成良好,履职效能充分彰显,运行成本管控有力,管理效率持续提升,社会效应不断显现,可持续发展能力逐步增强,服务对象满意度保持较高水平,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自然资源要素保障。

(一)运行成本管控成效良好

全局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从严从紧控制各项支出,部门整体支出严格控制在预算总额范围内,支出结构持续优化。基本支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同时,公用经费从严管控,一般性支出持续压减。局本级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下降26.4%,会议费下降49.2%,培训费下降19.2%,公务接待费下降78.9%,厉行节约成效显著。怀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三公”经费较上年减少69.7%,怀化市地质灾害防治中心“三公”经费较上年减少15.4%,各单位运行成本均得到有效控制。项目支出严格按照预算执行,资金投向聚焦重点业务和核心任务,使用效益不断提升。通过集中采购、公开招标、比价选型等方式控制项目成本,所有项目均严格控制在预算额度内。通过科学统筹资金、优化支出结构、强化预算约束,以有限的财政资金保障了各项重点任务顺利完成,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持续提升。

(二)管理效率持续优化提升

政务服务效能大幅提升。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通过流程再造与系统重构,精简申请材料40%以上,实现一般登记、抵押登记业务1个工作日内办结,其中70%以上抵押登记实现“即时办结”,审批效率显著提升。设立“企业服务专窗”,提供“一对一”全流程帮办服务,全年高效办结涉企业务1万余件。创新推出帮办代办、上门服务、午间不间断服务等便民举措,累计提供上门服务236次,延时服务惠及群众超600人次,构建起“线上加速度、线下加温度”的服务新模式。推进“一网通办”建设,不动产登记高频事项网办率提升至72%,政务服务便捷度显著增强。

法治建设持续深化。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质效不断提升,全年收到行政复议案件18件、行政诉讼案件41件,已审结行政复议案件14件,一审诉讼案件12件,实现一审“零败诉”;凡收到负责人出庭通知书的诉讼案件,负责人出庭率均为100%。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推进,全年收到依申请信息公开132件,及时完成答复,充分保障公众知情权。信用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全年在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上传行政许可信息474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面落实,制定公布年度涉企行政检查计划和检查事项清单,规范涉企检查行为。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重大行政决策依法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程序,法治政府建设扎实推进。

内部管理不断规范。建立健全财务管理、项目管理、资产管理、人事管理等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完善内部控制机制,各项工作均实现有章可循、规范运行。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行政执法支队转隶工作,优化局机关“三定”方案,新设自然资源督察执法一科、二科,推动执法职能回归机关,构建统一高效的执法体系。干部队伍建设持续加强,严格落实新时代好干部标准,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全年协助完成市管干部职级晋升4批次,局党组研究提拔干部4批次17人次,完成市直单位科长相互轮岗交流1人次,局属事业单位职称评审进级进档55人次。组织线下培训128人次,督促133名副科级以上干部完成网络学院在线学习,干部队伍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稳步提升。

(三)核心履职效能全面彰显

1.耕地保护底线牢牢守住

严格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全市耕地保有量达436.61万亩,超出耕地保护底线目标8.64万亩,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全面落实。严格执行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全年全市新增建设用地项目209宗、涉及占用耕地2203.42亩,均严格按照“先补后占、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原则,通过耕地储备指标库实行挂钩抵扣,耕地占补平衡合格率达100%。成功承办湖南省第35个全国土地日主题宣传暨农耕文化与耕地保护研讨活动,耕地保护宣传影响力持续扩大,洪江市耕地保护与产业融合发展案例入选全省农耕文化与耕地保护十大典型案例。存量违法占用耕地整改成效显著,2018-2024年存量违法占用耕地问题整改率达80.82%,国省督察违法占用耕地问题耕地整改率达81.82%,耕地保护秩序持续向好。

2.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不断完善

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督持续加强,《怀化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贯彻实施情况顺利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审议,严格落实“一年一体检、五年一评估”要求,启动2024年城市体检工作。专项规划编制成果丰硕,高标准完成城市综合防灾、综合交通体系、产业和产业园区发展、绿地系统和山体水体保护、历史文化保护、水资源保护与利用、城区停车场地与设施国土空间、城市详细规划单元划定、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城市公共服务设施、城乡市政基础设施等11个专项规划编制工作,规划体系进一步健全。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重新制定工作有序推进,10个县市区负面清单成果在全省率先通过市政府常务会审议。永久基本农田“天窗”图斑核实处置工作扎实开展,完成668个永久基本农田“天窗”图斑、457个其他类“天窗”图斑的核实回填工作,成功争取调出3个矿业权,空间保障能力持续增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动态优化,全年完成6个用地控规修改方案,有效保障了省旅发大会重点项目、民生工程等建设需求。全市乡镇国土空间规划、重点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稳步推进,规划引领发展作用持续凸显。

3.发展要素保障精准有力

重点项目用地保障扎实有效,全力保障第五届湖南省旅发大会、“5+10”现代化产业新体系、鹤中一体化发展、怀化高新区、怀化国际陆港建设、乡村振兴等用地需求,全市完成土地报批126宗,总面积380.1335公顷,其中市本级24宗,总面积88.8033公顷。土地供应综合效益稳步提升,通过搭建“土地超市”信息化平台,探索自然资源组合供应新模式,全年挂牌、拍卖出让土地38宗,划拨供地53宗,划拨转出让和协议出让116宗,自然资源国土收入入库约49亿元。土地储备专项债券申报发行成效突出,全市申报发行土储专项债21.21亿元,其中市本级13.34亿元,均位居全省前茅。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持续推进,全年完成采矿权出让4宗、探矿权出让5宗,实现矿权出让收益1.9亿元,矿业权市级分成收入1140万元;11月5日成功颁发首本采矿权不动产权证,矿政管理迈入物权保护新阶段。闲置低效用地盘活成效显著,全年处置闲置土地632.85亩,盘活老玻璃厂、湘维公司老厂房等300多亩闲置低效土地,打造榆树湾街区、天问岛等文旅新地标,成为全省盘活存量用地的典型案例。批而未供土地处置成效明显,土地利用效率持续提升。

4.生态保护修复成效显著

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顺利推进,完成修复图斑659处、面积686.58公顷的绩效目标任务,同步开展审减资金提质扩面工作,加快工程结算审计,稳步推进总验收筹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有序开展,12个县市区13个申报项目列入省级申报名单,预估总投资92亿元,其中6个项目已通过省级评审和批复。绿色矿山建设成果持续巩固,全市现有绿色矿山17座,其中国家级2座、省级15座,辰州矿业成功入选2025年全国矿业遗迹优秀案例。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工程申报工作扎实推进,完成4个县6大领域22个子项目的初步筛选,总投资约25.76亿元,为后续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落地奠定基础。自然资源资产组合供应实现突破,靖州和通道各成交1宗组合供应项目,价款约1亿元,靖州林地“三权分置”改革入选全省首批自然资源领域生态产品价值十大典型案例。采矿损毁土地状况调查全面启动,12个县市区外业调查总体进展顺利,为“十五五”矿山生态修复精准施策提供数据支撑。裸露山体整治、生产矿山生态修复监管持续加强,矿区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5.地质灾害防治防线牢固

成功抵御11轮大范围强降雨过程,全年下达避险转移指令92份,成功转移受威胁住户15.66万户次、39.03万人次,成功避险39起,直接避免138人伤亡,实现地质灾害“零伤亡”防治目标。自然资源部通报上半年成功避险案例中,我市占26起,占全国10.65%、全省30.95%,避险成效位居全省前列。监测预警体系不断完善,升级“人防+技防”防控体系,建立“6小时预报、3小时预警、1小时呼叫、半小时再呼应”递进式预警机制,全年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17期,发送预警短信327.6万余条。工程治理稳步推进,高质量完成第一批102个地质灾害“微治理”项目,有序推进第二批58个“微治理”项目,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持续健全。宣传演练全覆盖,组织开展避险演练10773场次,四级地质灾害防治知识轮训400余场次,覆盖1.77万人次,群众防灾避险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显著提升。废弃矿洞专项整治攻坚见效,全市摸排废弃矿洞8823处,已完成封堵8085处,剩余全部落实风险管控措施,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地质灾害隐患点“三查”工作全面落实,实现隐患早发现、早处置、早防控。

6.督察执法监管持续强化

新增违法态势得到有效遏制,国家层面未反馈新增督察问题,省级例行督察反馈问题数量15个,同比下降84.5%;全市违法图斑数量28宗,同比下降62.2%;涉及占用耕地面积58.18亩,同比下降53.4%。存量问题清零攻坚成效显著,部署开展存量违法问题清零攻坚行动,全市7601个存量问题已完成整改6194个,整体整改率达81.5%。矿产资源“打非治违”保持高压态势,全市立案查处违法采矿案件22件,取缔非法采矿点29个,扣押涉案机械设备22台,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2起、涉案人员12人,执法震慑力持续增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殡葬领域违法用地等专项整治扎实推进,各类专项整治任务阶段性目标顺利完成。生态损害赔偿工作成效明显,全年启动15起自然资源领域生态损害赔偿案件,办结14起,办结率93.33%,修复金额47.05万元,修复耕地35.38亩、林地22.57亩。执法案卷质量稳步提升,2本案卷被省厅评为优秀案卷,全市自然资源执法办案水平持续提高。“三湘护农”行动深入开展,耕地“非农化”问题整治成效显著,新增违法占耕同比大幅下降,违法态势得到有效遏制。

7.民生服务保障持续升级

不动产登记服务提质增效,一般登记、抵押登记业务实现1日办结,70%以上抵押登记实现“即时办结”,企业满意度达100%。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荣获“全国不动产登记便民利民示范窗口”称号。历史遗留问题化解成效显著,全市受理不动产“登记难”问题项目90个,全部化解到位,累计办证1.6万户;市主城区258个处遗项目中,207个已完成办证,累计办证9.2万本,盘活面积约1448.5万平方米,收缴税费约20.21亿元;51个“烂尾楼”项目已盘活38个,有效维护了群众合法权益。信访维稳工作扎实有效,全年受理信访事项441件,办结率97.96%,建立“一件一专班、一案一督查”全链条办理机制,推动化解了一大批信访积案。政务服务持续优化,创新推出“帮办代办”“上门服务”“午间不间断服务”等便民举措,累计提供上门服务236次,延时服务惠及群众超600人次;为222家小微企业减免登记费用超99.632万元,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农村宅基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稳步推进,集体所有权登记发证率达95%,调查覆盖率100%,农民合法财产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8.基础支撑能力不断夯实

测绘地理信息支撑坚实,实景三维怀化建设稳步推进,争取省厅支持资金1200万元,打造的云上地图、三维创意视频等产品全面应用于第五届湖南旅发大会多个核心场景。“多测合一”改革持续深化,全市入驻平台测绘资质单位达57家,全年运用“多测合一”联动入库更新基础测绘成果项目38个,更新1:500地形图总面积6.72平方公里。地图监管持续加强,依法处置“问题地图”,维护国家版图完整;涉密测绘成果管理规范有序,全年依法审批涉密地理信息数据利用申请25批次,为各类重点项目提供了坚实测绘支撑。测绘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连续20年未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信息化建设持续升级,全局自然资源一体化政务平台运行稳定,完成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年度数据更新,统筹接入规划编制、耕地保护、地质灾害、矿产资源等多源数据,实现跨业务数据共享与协同审批,政务办理效率较上年提升15%。网络安全防护体系不断完善,按期完成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复评整改,全年未发生重大网络安全事件,政务数据安全保障能力持续增强。2019-2023年规划许可历史数据清理工作有序推进,完成近5年规划许可数据的标准化梳理与规范入库,补齐了规划数据底数短板,为规划实施动态监管提供了完整的数据支撑。

(四)社会效益持续显现

自然资源领域民生福祉不断增进,耕地保护筑牢了全市粮食安全根基,436.61万亩耕地保有量为粮食安全生产提供了坚实载体,有效保障了全市粮食供给安全。地质灾害防治实现“零伤亡”目标,全年成功转移受威胁群众39.03万人次,成功避险39起,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了社会大局稳定。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切实维护了购房群众合法权益,累计惠及超10万户群众,有效化解了房地产领域信访矛盾,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重点项目用地保障支撑了全市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和民生工程落地,第五届省旅发大会、怀化国际陆港、高新区产业项目等重点工程顺利推进,带动了就业增长和经济发展。废弃矿洞封堵、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等工作有效消除了安全风险,提升了群众安全感。政务服务效能提升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便捷、更高效,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市场主体活力不断激发。自然资源管理工作深度融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在保障发展、保护资源、服务民生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增强。

(五)生态效益稳步提升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通过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绿色矿山建设、裸露山体整治等系列举措,全市矿区生态环境持续改善,植被覆盖率稳步提升,水土流失得到有效遏制,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不断增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完成修复面积686.58公顷,有效恢复了矿区植被,改善了区域生态景观,降低了地质灾害风险。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优化了农田生态系统,提升了耕地生态功能。

绿色矿山建设带动矿业绿色转型,全市17座绿色矿山实现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更加集约高效,采矿粉尘排放减少40%,生态保护与资源开发协同发展格局逐步形成。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工程谋划推进,将进一步提升市域生态系统完整性和连通性。储备土地临时复绿、裸露山体整治等工作美化了城市环境,提升了城市生态品质。靖州林地“三权分置”改革等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探索,推动了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良性互动,实现了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

(六)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

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不断完善,为全市中长期发展预留了科学合理的空间格局,“一张图”实施监督系统为空间治理提供了数字化支撑,保障了发展的科学性和可持续性。耕地保护长效机制逐步健全,田长制配套制度持续完善,耕地占补平衡、进出平衡监管体系不断强化,为粮食安全长久保障奠定了制度基础。

地质灾害防治“点面双控”体系建设、监测预警能力升级,构建了“人防+技防”的长效防治格局,递进式预警机制和“微治理”工程的推进,为长期防灾减灾提供了技术支撑,全市地质灾害综合防御能力持续提升。自然资源执法监管体系持续健全,存量问题清零攻坚和新增违法遏制机制的完善,为自然资源管理秩序长效规范提供了机制保障。

测绘地理信息、信息化建设等基础能力不断夯实,实景三维怀化、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等数字化底座的构建,为自然资源治理现代化提供了数据和技术支撑。干部队伍建设持续加强,业务培训、轮岗交流、人才引进等举措不断优化队伍结构,提升了履职能力,为事业长远发展提供了人才保障。全市自然资源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稳步提升,可持续发展基础不断夯实。

(七)服务对象满意度保持较高水平

政务服务持续优化,不动产登记“企业服务专窗”服务企业满意度达100%;信访事项办结率97.96%,群众诉求得到及时回应和解决;规划审批、用地保障、矿权服务等工作效能持续提升,市场主体和基层单位认可度较高。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成效显著,群众防灾避险意识提升,生命财产安全得到有效保障,社会认可度持续提升。耕地保护、生态修复等工作惠及民生,群众获得感不断增强。通过问卷调查、企业回访、信访反馈等多渠道综合评价,社会公众与企业综合满意度达90%以上,服务对象整体评价良好。

九、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预算执行均衡性有待提升

部分项目预算执行进度偏慢,全局整体预算执行率存在提升空间。主要原因在于部分项目前期准备周期较长,涉及规划编制、技术评审、政府采购等多个环节,流程复杂、耗时较长,导致资金拨付滞后;部分上级转移支付资金下达时间较晚,年内执行时间不足,影响了整体预算执行进度。同时,受土地出让收入波动影响,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较年初预算有所调整,预算执行的精准性有待进一步提升。部分下属单位执行率差异较大,怀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事务中心土地开发、土地复垦类项目受立项审批、方案设计、财政评审、招投标等前期环节多、流程长影响,当年主要推进前期工作,资金支付集中在后续施工与验收阶段,导致当年执行率偏低;怀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部分设备采购、系统升级项目因统筹对接省级“一库一平台”统一部署,相应支出延后结转。上述偏差虽符合项目实施客观规律,但也反映出部分项目前期谋划的前瞻性不足,预算编制与项目实施节奏的匹配度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基层履职能力存在短板

基层自然资源管理力量薄弱,县级尤其是乡镇一级专职工作人员不足,多数身兼数职,专业背景欠缺,在耕地保护、地质灾害防治、执法监管等工作中存在专业能力不足的问题。部分县市区矿政管理人员流动频繁,新老交替集中,面对持续更新的政策法规存在知识更新不及时问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推进效率。基层执法队伍改革后,执法力量进一步虚化弱化,“人员少、经费少、交通工具少,监管事项多”的“三少一多”现象突出,难以满足全域常态化监管需求。部分下属单位专业人才结构性短缺,在国土空间规划、地质灾害防治、信息化建设等领域人才缺口较大。怀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事务中心专业技术人员偏少,知识结构老化,数据库管理、网络安全等方面人手不足;怀化市地质灾害防治中心基层防治队伍专业技术人员匮乏,装备水平落后,应对突发地质灾害的能力有待提升。专业人才引育机制不够完善,受编制限制,高层次专业人才引进难度较大,难以满足新形势下业务工作需求。

(三)部分重点工作推进不均衡

存量违法用地整改进度滞后,部分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的违法用地需等待规划调整,部分符合补办手续的项目因报批资金不足难以推进,国省重点工程和村民建房项目受政策限制短期内难以整改到位。矿山生态修复方面,生产矿山生态修复历史欠账较多,企业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县级监管措施不完善,推进难度较大。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中,部分县市区存在畏难情绪、创新意识不强,工作进展不均衡。审减资金增补的生态修复项目因设计、招投标及合同签订周期长,影响了项目整体验收进度。耕地保护后备资源匮乏,可恢复耕地中劣质园地、荒草地占比较高,土壤改良成本大,增加了耕地恢复的难度和资金压力;农村劳动力流失导致部分山区耕地抛荒,农户复耕积极性不高,耕地保护合力尚未完全形成。土地储备领域受宏观市场环境影响,土地供应市场疲软,招商难度较大,存量用地去库存周期长,储备资金回笼压力较大。

(四)跨部门协同机制不够健全

矿权投产环节梗阻较多,矿山企业取得采矿权后,需办理用地、用林、安全生产、环境评价等多项手续,涉及多部门协同配合,但部门间协同机制不够健全,信息共享不充分,导致审批流程繁琐、效率不高,部分矿山因环评、林地等手续受阻难以按期投产。执法监管方面,部门间“审批-监管-执法”链条衔接不畅,自然资源部门“单打独斗”局面尚未根本改变,工程建设、设施农业、交通水利等项目涉及的违法违规行为,行业监管部门履职不到位,形成监管脱节。耕地保护、生态修复、地质灾害防治等工作涉及自然资源、农业农村、应急管理、生态环境、林业等多个部门,但跨部门联席会议制度、联合执法机制、信息共享机制不够完善,工作合力尚未充分凝聚,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整体工作效能。

(五)信息化建设协同性不足

部分审批事项需在省、市多个系统中重复录入、并行办理,如工程建设项目规划审批需在多个系统同步受理、审批和办结,政务服务事项重复录入加重了基层负担,也降低了办事效率。数据共享壁垒尚未完全打破,部门间信息共享深度与实时性不足,“数据孤岛”问题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协同治理效能。信息化专业技术人才紧缺,难以满足数字化转型背景下系统运维、数据治理、安全防护等工作需求。部分下属单位信息化建设力量薄弱,怀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事务中心信息化专业人员不足,系统运维和数据治理能力有待提升;不动产登记系统与省级平台对接升级过程中,存在数据协同不够顺畅的问题,影响了服务效能提升。

(六)资金保障压力持续加大

公用经费保障标准偏低,难以满足全局水电、物业、公车、党建、工会等日常运转开支需求,运行经费缺口较为突出。地质灾害防治、生态修复、耕地保护等重点工作任务繁重,资金需求大,但上级专项资金有限,地方财政配套压力大,部分治理项目、能力建设项目难以全面铺开。部分事业单位经费保障方式与承担的纯公益职能不匹配,怀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差额拨款占比较高,收入来源有限,日常公用经费与实际支出存在差距,项目经费保障不足;怀化市地质灾害防治中心为差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无任何收费职能和经济来源,正常工作运转保障不足,人员工资发放存在压力。经费保障机制与职能定位不匹配,影响了队伍稳定性和工作积极性。

(七)绩效管理精细化程度有待提升

部分项目绩效目标设置偏宏观定性,量化可考核指标占比有待提高,尤其是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类指标,缺乏精准可衡量的评价标准,绩效评价的精准度受到一定影响。绩效运行监控的频次与深度不足,以年度集中评价为主,过程性动态监控不够及时,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进度偏差、目标偏离预警响应不够迅速。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的联动机制有待进一步强化,“奖优罚劣”的预算约束导向作用发挥不够充分。部分下属单位绩效管理力量薄弱,财务人员身兼数职,绩效管理专业能力不足,对绩效指标科学设定、佐证材料规范归集、绩效问题深度分析等工作把握不够精准。项目管理与财务管理的协同性有待提升,业务科室与财务科室的信息沟通不够顺畅,部分项目存在业务推进与资金管理脱节的现象,影响了项目实施与预算执行的协同效率。

十、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强化预算全周期管理,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加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精准性,结合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科学测算资金需求,细化项目预算,提高预算编制精准度。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建立项目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提前谋划项目前期工作,压缩政府采购、方案评审等前期周期,对执行偏慢的项目及时预警督办,确保资金拨付与项目进度同步。优化支出结构,继续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盘活存量资金,集中财力保障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支出,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建立“前期调研—需求论证—精准编制”预算编制流程,每年第三季度末启动下一年度预算编制工作,组织各业务科室开展项目需求调研,邀请行业专家对预算项目进行论证,确保预算编制贴合实际需求。推行预算动态调整机制,每季度末对项目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对进度滞后的项目,及时排查原因,调整资金使用计划;对跨年度项目,按实施进度分年度安排预算,避免资金闲置。建立“项目进度与资金支付挂钩”机制,加快资金支付进度,提升预算执行均衡性。

(二)加强基层能力建设,夯实履职工作基础

加大对基层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力度,围绕耕地保护、地质灾害防治、矿政管理、执法办案等重点业务,定期开展政策解读、案例研讨、实操培训,提升基层人员专业能力和业务水平。充实基层工作力量,积极争取编制政策支持,优化人员配置,缓解基层人手不足压力。建立市级技术下沉指导机制,针对基层工作难点开展现场帮扶,带动基层履职能力整体提升。制定系统人才引育计划,通过公开招聘、定向引进、选调生招录等方式,重点引进国土空间规划、地质灾害防治、信息化建设、不动产登记等专业人才。建立内部培训机制,与高校、科研院所、上级业务部门合作,开展政策法规、专业技术、绩效管理等专题培训,覆盖全体干部职工,提升现有人员专业素养。

(三)紧盯重点任务攻坚,推动工作均衡发展

持续推进存量违法问题清零攻坚,分类施策破解整改难点,加强与发改、财政、农业农村等部门协同,加快用地报批、规划调整等工作进度,压实县市区整改主体责任,确保按期完成整改任务。强化生产矿山生态修复监管,健全“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全链条监管机制,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大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督导力度,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引导各县市区创新工作思路,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创新耕地保护激励机制,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一定比例设立耕地保护奖励基金,对耕地保护成效突出的地区和主体给予奖励,调动基层和群众耕地保护积极性。推广“耕地托管”模式,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流转抛荒耕地,引入农业企业规模化经营,提升耕地利用效益。联合农业农村部门建立耕地保护联合督导机制,形成耕地保护工作合力。加大土地储备与供应力度,围绕重点产业、重大项目、民生工程精准收储土地,优化土地供应结构,创新供应模式,提升土地出让效益。积极申报土地储备专项债券,拓宽资金渠道,缓解资金压力。加强土地市场研判,精准把握供地节奏,促进土地市场平稳健康运行。

(四)健全协同联动机制,凝聚工作合力

建立健全跨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与生态环境、应急管理、林业、公安、住建等部门的沟通协作,推动信息共享、线索移交、联合执法常态化,构建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针对矿山投产手续办理痛点,推动建立矿权审批“一站式”服务机制,优化跨部门审批流程,压缩办理时限,推动已出让采矿权尽快投产见效。完善执法协同机制,厘清部门监管职责,推动审批、监管、执法全链条衔接,形成监管合力。健全耕地保护、生态修复、地质灾害防治等重点领域跨部门协同工作机制,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建立定期会商、联合督导、信息共享制度,破解部门衔接不畅、合力不足问题。针对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整治,联合农业农村、公安、司法等部门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强化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合力。针对地质灾害防治,完善与应急管理、气象、水利等部门的会商研判、预警联动、应急协同机制,实现雨情、水情、灾情信息实时共享,提升应急处置协同效能。针对矿山生态修复,联合生态环境、林业等部门建立联合监管机制,压实企业修复主体责任,推动修复治理与生态保护协同推进。针对土地储备与闲置土地处置,加强与财政、住建、平台公司及金融机构的沟通对接,协同破解抵押释放、资金筹措、项目落地等难点问题,推动存量土地盘活增效。

(五)深化数字赋能建设,提升治理现代化水平

持续推进信息化系统整合优化,加强与上级部门沟通协调,推动省市县三级业务系统互联互通、数据共享,减少跨系统重复录入,提升政务服务效率。加快实景三维怀化、地质灾害大数据平台、耕地保护动态监测系统等重点信息化项目建设,深化卫星遥感、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在自然资源监管中的应用,提升执法监管、灾害预警、资源监测的智能化、精准化水平。加强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通过招录引进、专业培训、岗位练兵等方式充实技术力量,夯实数字化转型人才基础。完善自然资源“一张图”平台功能,整合国土空间规划、耕地保护、矿产资源、地质灾害、不动产登记、行政审批等各类数据资源,构建统一的数据底座,实现“一数一源、一源多用”,打破数据壁垒。推进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优化线上办理流程,拓展高频事项线上办理范围,提升网办深度和便捷度,推动更多事项“全程网办、不见面审批”。强化网络安全防护体系建设,定期开展网络安全演练和等级保护测评,落实数据安全管理责任,保障政务数据和个人信息安全。

(六)拓宽资金保障渠道,强化事业发展支撑

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支持,围绕生态修复、地质灾害防治、耕地保护、基础测绘等重点领域,提前谋划储备优质项目,加大向上汇报对接力度,争取更多政策和资金倾斜。探索自然资源领域多元投入机制,规范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修复、土地整治、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等项目,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多元投入格局,缓解财政资金压力。加强自然资源资产经营管理,提升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资产经营效益,增强自身保障能力。积极争取财政支持,优化经费保障结构,保障机关正常运转和重点工作开展。针对差额拨款事业单位经费保障不足问题,积极向市委、市政府及财政部门专题汇报,结合单位公益一类职能属性和无收费收入的实际情况,争取调整经费保障方式,夯实队伍稳定和事业发展的经费基础。加强内部财务管理,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优化支出结构,压减非必要、非刚性支出,把有限资金用在刀刃上,持续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七)完善绩效管理体系,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

制定全系统绩效目标编制操作指引,明确绩效目标编制规范和质量要求,要求所有项目绩效指标均需量化可衡量,无法直接量化的定性指标明确具体评判标准。建立绩效目标“业务+财务”双重审核机制,由财务部门联合业务科室对各单位、各项目绩效目标进行联合审核,重点核查指标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审核不合格的退回重新编制,确保绩效目标质量。构建分领域分类别的量化指标库,按国土空间规划、耕地保护、地质灾害防治、不动产登记、土地储备等业务领域,梳理核心绩效指标及量化标准,为绩效目标编制提供参考依据。强化绩效运行过程监控,建立“月调度、季分析、年评价”的动态监控机制,定期跟踪绩效目标完成进度,及时发现执行偏差,督促责任单位整改落实。深化绩效结果应用,将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项目管理、考核评价深度挂钩,对绩效优良的项目优先保障资金,对绩效不佳、执行缓慢的项目相应压缩或调整预算,强化“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导向。

十一、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本次绩效自评结果将作为下一年度预算编制、资金分配、项目安排的重要依据,针对自评发现的预算执行、项目管理、履职效能等方面的问题,逐项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和时限,推动整改落地见效,以绩效自评促进管理水平整体提升。对绩效优良、成效显著的项目,在下一年度预算中优先保障资金;对绩效不佳、执行缓慢的项目,相应压缩或调整预算规模,将资金调整至急需领域,强化绩效导向作用,提升预算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建立绩效结果与考核评价联动机制,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纳入机关科室及下属单位年度绩效考核体系,对绩效工作成效突出的单位和科室予以通报表扬,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对绩效问题较多、整改不力的单位和科室进行约谈提醒,压实绩效管理主体责任,推动形成“重绩效、抓绩效、用绩效”的工作氛围。

十二、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本报告所有数据均来源于部门决算、财务核算及各项业务工作统计数据,真实、客观反映怀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系统2025年度整体支出绩效情况。一是预算调整事项。局本级及下属单位部分项目预算因上级政策调整、专项资金追加、工作任务变化等因素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调整,所有调整均履行报批备案手续,符合预算管理相关规定。二是经费保障方式差异。怀化市地质灾害防治中心、怀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等单位为差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无行政事业性收费职能,经费保障方式与纯公益职能定位存在不匹配情况,相关情况已专题向财政部门反映,正在积极争取优化调整。三是跨年度项目说明。土地整治复垦、矿山生态修复、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景三维建设等部分项目为跨年度实施项目,2025年已完成阶段性目标任务,剩余工作将在后续年度继续推进,预算资金按项目实施进度分年度安排,确保项目实施的连续性和完整性。四是专户资金管理。怀化市土地储备中心土地储备专项资金严格按照《土地储备资金财务管理办法》管理,实行专户储存、专账核算、专款专用,资金支付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使用合规,无截留、挤占、挪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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