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自然资源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10-26 17:04 信息来源: 怀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要求,依法严厉打击自然资源领域各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坚决整治行业乱象,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自然资源领域相关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

一、线索征集范围

(一)矿产资源类。一是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非法控制矿产开采、经营等环节,严重破坏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砂霸”“矿霸”等黑恶势力团伙违法犯罪行为线索。二是无证开采、越界开采、以探代采,以及假借生态修复、各类工程建设名义变相盗采矿产资源、盗采已关闭矿山及废弃矿洞资源的违法犯罪线索。

(二)土地管理类。一是利用宗族、团伙黑恶势力非法侵占、强占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资源的违法犯罪线索;二是在土地征收、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土地复垦等工作中,采取暴力或者“软暴力”手段煽动组织聚众闹事、漫天要价、敲诈勒索、恶意阻工,以及阻挠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执法等行为的违法犯罪线索。

(三)其他类。自然资源领域其他涉黑涉恶及行业乱象的违法违规线索。

 

二、举报渠道

(一)举报电话。 0745-2386971或0745-2713359,请于工作日办公时间拨打举报电话。

(二)举报邮箱。Hhdczf@163.com。

(三)信件举报。邮寄地址:湖南省怀化市锦溪北路100号怀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邮政编码:418000。

三、举报须知

(一)提倡实名举报,举报人应尽可能详细地提供线索对象的基本情况、违法行为发生的具体时间地点、事实经过、相关证据资料以及本人联系方式等,便于核查处置。对涉嫌黑恶势力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置。我局对举报人信息、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二)举报人应如实客观反映,对所提供线索的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构、夸大事实,不得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对借举报之名实施打击报复、诬告他人的,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怀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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