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王行安 电话:0745-2720010
用地规划管理科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城乡规划管理的职能部门。
(一)负责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管理;
(二)组织市本级城区详细规划层面相关专项规划及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修改、审查、报批和协调工作;
(三)统筹规划技术研究工作,组织编制重要地段修建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及概念规划,组织编制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
(四)负责控制性详细规划数据成果管理,组织拟订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负责规划设计单位资质管理工作;
(五)指导和监督县市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实施管理工作;
(六)承办局党组、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