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肖祺
自然资源调查监测确权登记科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工作的职能部门。
(一)贯彻实施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政策措施,编制全市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规划和计划。执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统计分析评价的政策和标准,组织实施自然资源调查监测统计与成果分析评价。组织建设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数据库和应用平台。负责监督调查监测成果质量工作。承担全市自然资源调查监测成果的汇交、管理、维护、发布、共享和利用监督。
(二)贯彻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监测的内容与指标体系,组织实施全市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变更调查和动态监测,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特殊用地调查。
(三)贯彻实施水、森林、草原、湿地等自然资源和地理国情等专项调查监测的内容与指标体系,组织实施水、森林、草原、湿地等自然资源和地理国情等专项调查监测。承担应急监测及重点区域、特定对象的专题监测。负责遥感监测数据的采集、生产和共享应用。
(四)指导监督全市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矿产、湿地及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等各类自然资源和自然生态空间确权登记工作。负责由市级承担的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
(五)指导监督全市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草原登记等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指导监督实施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和农房等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监督管理全市不动产登记窗口运行,登记代理人中介机构和人员。
(六)指导监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的权籍调查、测绘工作,组织实施全市性权籍状况普查。指导监督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建设工作。
(七)贯彻实施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政策,指导监督全市权属争议调处及实施农垦、供销社用地等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承担市人民政府交办的重大权属争议调处工作。监督管理登记专用印章、权属证书、登记证明的使用。指导督促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登记机构和队伍建设。
(八)承办局党组、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