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服务理念 助推企业发展

发布时间:2018-07-04 16:45 信息来源: 市国土资源局

近年来,我局奋力实施“一极两带”和“一个中心,四个怀化”发展战略,在服务企业发展方面拓展工作思路、创新方法措施、持续优化作风,为企业发展提供了宽松、高效、便捷的发展环境,确保我市经济稳步增长。

一是服务措施精准到位。2016年以来,我市在保障全市园区企业用地方面,共审批新增建设用地173.3166公顷,其中高新区112.8122公顷,经开区60.5044公顷。近年来,在新增用地指标紧缺的情况下,我局坚持优先保障科技创新园区、转型升级基地和高新科技企业用地,对创新型企业用地应保尽保,同时采取差别化用地政策支持新业态发展,极大促进了全市工业产业发展。例如,针对光伏、风力发电等项目使用未利用土地的,对不占压土地、不改变地表形态的用地部分,我局一般按原地类认定,不改变土地用途,为项目落地创造了较好条件。

二是大力推行新的供地方式。高新区作为工业企业集中区,园区修建标准化厂房63万平方米,可供企业选择租赁或是购买,同时大力推行新的供地方式,采取短年限出让、出租、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等方式为企业尽快落地投产起到了较为有效的作用。

三是鼓励以有偿使用方式提供公共服务项目用地。对可以使用划拨土地的能源、环境保护、保障性安居工程、医疗、养老、教育、文化、体育及供水、燃气供应、供热设施等项目,除可按划拨方式供应土地外,鼓励以出让、租赁等有偿方式供应土地。以长期租赁方式供应土地的,租赁期限不能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期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20年。支持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资(入股)方式提供土地,与社会资本共同投资建设公共服务项目。在装配式建筑其它方面,积极与省国土资源厅业务主管部门进行衔接,待省国土资源厅下达具体操作性文件后,按照省国土资源厅文件执行装配式建筑工作相关任务。

四是搭建为民服务“绿色通道”。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对重点企业、国家重点扶持产业、国家省市重点项目、民生工程项目等需要尽快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的服务对象提供优先及时、高效快捷的服务,在手续齐全的情况下即到即办;对企业办理抵押登记业务,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1-2个工作日内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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