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新闻网讯 1月31日上午,市国土资源局召开全市征地补偿标准调整听证会。记者了解到,根据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以及人均可支配收入等情况,遵循统筹兼顾、调幅适中的宗旨,在现行征地补偿标准的基础上,怀化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有较大幅度的调整。
据悉,怀化市现行的征地补偿标准是2013年1月1日开始实施。按照国家、省等有关政策要求,怀化市按照程序,结合全市经济发展水平及征地补偿工作实际情况,汇总各县 (市、区) 及相关职能部门意见,经报省国土资源厅审查形成了怀化市征地补偿标准调整方案。
听证会上,市国土资源局相关负责人向听证代表通报了《怀化市征地补偿标准调整方案》及起草说明,各位听证代表对征地补偿标准进行质证和辩论。代表们普遍对标准调整持赞同认可态度,并就各地各片区存在的不同问题进行了充分探讨。
会后,市国土资源局将对听证会收集到的意见进行收集整理,进一步修改完善征地补偿调整方案,待市政府研究审定呈报省政府批准后,拟于3月初由省政府发文公布实施。
(本报记者 龙丽芳 通讯员 陈卫民 朱意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