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省厅召开全省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不动产登记颁证工作视频调度会,厅总规划师申志军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听取了各市州登记颁证工作情况汇报,通报了全省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不动产登记颁证暗访抽查情况,对做好全省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不动产登记颁证后续工作作了安排部署。
会议强调,要提高认识,领会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发挥政府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采取强有力措施,加快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确保做到应发尽发,给搬迁群众一颗“定心丸”;要把握要求,发放到位。进一步全面掌握影响颁证各类情况,实行销号管理,将证书在8月底前全部颁发到群众手中。对于因外出务工等原因长期不在家的搬迁户,要以电话、微信等形式及时通知权利人,经权利人委托授权由他人、村委会或社区代领的,代领人员(单位)要书面承诺将代领的不动产权证书按时交给搬迁户,并记载代领时间和联络方式;要规范登记,完善成果。对实施政府承诺制的,相关完善手续工作方案和承诺书要存入登记档案。联合相关部门,尽快完善手续和资料,做到不漏一户。对登记簿、证书信息填写不规范、登记资料不全的,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根据自然资源部要求,抓紧补充完善,确保合法合规、材料齐全、程序规范,不留问题隐患;要压实责任,加强考核。各市、县局要提请政府加强跟踪督办,督促乡镇、村组及相关部门限期完善安置点相关手续,确保在规定时间节点将相关资料提交不动产登记机构。落实周通报制度,每周通报工作进度,对于工作推进缓慢的单位,下发督办单。对因重视不够、敷衍塞责、推诿扯皮、推进不力,严重影响按期完成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的单位,通报地方政府,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督办结果作为年终绩效考核及评先评优活动的重要依据。
厅确权登记局、省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同志、省确权工作组相关人员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市州、县市区局分管领导、登记中心负责人、确权登记科(股)长等在分会场参加会议。(登记局 雷军 杜硕/文)
信息来源:省自然资源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