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全市计划供应住宅用地294.41公顷,其中,新增建设用地145.24公顷。
2016年度,全市计划供应保障性住房用地26.72公顷。其中,公共租赁房26.72公顷、廉租房用地0.00公顷、经济适用房用地0.00公顷。
计划供应商品房用地147.69公顷。其中,中小套型商品房132.78公顷,普通商品房14.91公顷。
计划供应其他住宅用地120.00公顷。其中,棚户区改造用地71.09 公顷、安置房用地48.91公顷(表6-1)。
在计划供应的住宅用地中,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和中小套型商品房等“三类”用地合计230.59公顷,占住宅用地供应总量的78.32%。
表6-1 2016年度怀化市住宅用地供应结构
|
廉租房 |
经济适用房 |
商品房 |
公共租赁房 |
棚户区改造 |
安置房 |
合计 |
|
|
中小套型型商品房 |
|||||||
面积/ 公顷 |
0.00 |
0.00 |
147.69 |
132.78 |
26.72 |
71.09 |
48.91 |
294.41 |
% |
0.00 |
0.00 |
50.16 |
45.10 |
9.08 |
24.15 |
16.61 |
100 |
2016年度,全市没有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用地的供应;公共租赁房主要布局在市本级、中方县、芷江和沅陵县;商品房用地布局在市本级、各县(市、区)城区和重点建制镇镇区;棚户区改造用地主要布局在市本级、新晃县、麻阳和沅陵县内;安置房用地主要布局在市本级、芷江、洪江市和靖州等县(市、区)。
2015年第一季度全市供应住宅用地66.20公顷,占住宅用地供应总量的22.49 %。
第二季度全市供应住宅用地91.69公顷,占住宅用地供应总量的31.14 %。
第三季度全市供应住宅用地87.11公顷,占住宅用地供应总量的29.59%。
第四季度全市供应住宅用地49.41公顷,占住宅用地供应总量的16.78 %。
第五节 住宅用地供应方式
2016年度全市供应的住宅用地中,廉租房、经济适用房、棚户区改造、公共租赁房主要采用划拨方式供地,安置房用地部分采用出让方式供地,商品房用地采用出让方式供地(表6-2)。住宅用地供应中,以出让和划拨方式供地面积分别为181.94公顷和112.47公顷,比重依次为61.80 %、38.20 %。
表6-2 2016年度怀化市住宅用地供应方式
用地类型 |
供应方式 |
|
保障性住房用地 |
廉租房 |
划拨 |
经济适用房 |
划拨 |
|
公共租赁房 |
划拨 |
|
商品房用地 |
中小型商品房 |
出让 |
普通商品房 |
出让 |
|
其他住宅用地 |
棚户区改造 |
划拨 |
安置房 |
划拨,部分出让 |
2016年度,全市共申报国有建设用地2069.41 公顷,供应国有建设用地1234.35 公顷,核减国有建设用地申报需求量835.06 公顷,在核减平衡过程中,遵循有保有压和节约集约用地原则,优先保障交通、水利、能源、通讯等基础设施用地的有效需求,根据项目立项、审批和投资强度等情况综合确定工矿仓储用地、住宅用地和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