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表
1.收支预算总表
2.收入预算总表
3.支出预算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9.项目支出预算表
1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11.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1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部门职责
怀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是怀化市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主要职责包括:
(一)依法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城乡规划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技术规范,拟定城乡规划管理的规范性文件。拟订土地、矿产、水等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等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制定相关政策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二)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依照国家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建立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指导县市区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三)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制定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指导监督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四)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考核标准。制定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
(五)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制定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并组织实施,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六)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和组织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承担全市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研究拟订城乡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七)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牵头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并提出市级重大备选项目。
(八)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牵头拟订并实施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和生态保护,做好耕地质量保护有关工作。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九)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全市地质工作。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管理市级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重大地质矿产勘查专项。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十)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十一)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审批。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十二)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指导城乡规划信息化建设和规划展示工作,负责本市规划地理信息系统建设工作。负责地图管理、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工作。负责测量标志保护。承担全市地理空间数据的汇集、共享工作。负责全市航空航天遥感影像数据的统一获取、处理、提供。
(十三)推动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科技发展。制定并实施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计划。组织制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和规划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开展自然资源国际合作与交流,拟定全市对外合作的自然资源政策并组织实施。
(十四)根据市委授权,对市以下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察。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重大违法案件。指导有关行政执法工作。
(十五)负责组织城市总体规划发展战略研究,提出统筹城乡规划、促进两型社会建设的政策建议,强化城乡规划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引领作用,推动城乡一体化进程;负责组织城镇体系规划、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的审查及报批工作。承担市政工程规划编制和规划管理工作;参与其他重大建设项目规划的可行性论证。承担全市历史文化名城相关审查报批和监督工作。
(十六)负责城市规划区建设项目选址定点、规划设计方案和建筑工程设计方案的审查、建设用地和工程的规划管理,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参与城市规划区内建设工程的可行性论证和初步设计审查。负责市本级规划批后监察管理工作。参与城乡勘察和市政工程管理工作。
(十七)负责规划设计单位资质的管理。指导城市规划专业执业资格管理。
(十八)负责“一体两翼”规划区内芷江镇、罗旧镇、公坪镇、中方镇、牌楼镇和桐木镇规划编制指导、规划控制和规划实施的监督。
(十九)承担市土地管理委员会、市城乡规划委员会日常工作。
(二十)统一领导和管理市林业局。
(二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二)职能转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落实中央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强化顶层设计,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管控作用,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进一步精简下放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强化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评估的便民高效。
(二)机构设置情况
怀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作为一级部门预算单位,内设科室为:办公室、法规科、自然资源调查监测确权登记科、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科、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国土空间规划科、用地规划管理科、工程规划管理科、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耕地保护监督科、地质勘查管理科、矿产资源保护监督科、国土空间测绘科、财务科、人事科(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科)、行政审批服务科、机关党委(机关纪委)。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26年怀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怀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部门本级(包含怀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怀化市自然和规划局国际陆港服务中心)。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6年部门预算包括本单位预算内的收支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6年年初本部门收入预算4342.3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090.8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2251.58万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0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00万元。同口径对比,收入较上年增加1697.80万元,增长率64.20%,主要原因是项目收入预算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6年本部门支出预算数4342.3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5.6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3.0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0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251.58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672.1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0.00万元,其他支出0.00万元。同口径对比,支出较上年增加1697.80万元,增长率64.20%,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预算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6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为2090.8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00万元,占0.0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5.64万元,占17.01%;卫生健康支出63.00万元,占3.01%;节能环保支出0.00万元,占0.0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672.17万元,占79.98%;住房保障支出0.00万元,占0.00%;其他支出0.00万元,占0.00%。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6年年初预算数为2090.81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466.80万元、津贴补贴155.86万元、绩效工资73.69万元、奖金280.92万元、住房公积金117.27万元、伙食补助32.8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43.08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63.00万元、其他社会和保障缴费114.64万元、生活补助5.3万元、奖励金13.02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12.56万元、工会经费54.2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6.41万元、办公费50.26万元、水电费20.00万元、差旅费58.10万元、物业管理费35.9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96.26万元等;
(二)项目支出:2026年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
2026年政府性基金支出为2251.28万元,具体安排为2026年度土地资源管理专项776.27万元、2026年度矿产资源管理专项371.54万元、2026年度国土空间规划管理专项460.00万元、生态修复与地灾防治专项643.77万元。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
2026年怀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安排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8.0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37.68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32万元。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较上年预算数增加38.00万元,无法计算提高比例,主要因为以前年度我单位公用经费由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上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预算38.00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
2026年怀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机关运行经费372.00万元(公开表6公用经费安排的商品和服务支出),同口径对比,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77.66万元,或提高294.32%,主要因为以前年度我单位公用经费由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主要用于:工会经费14.4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6.41万元、办公费50.26万元、水电费20.00万元、差旅费58.10万元、物业管理费35.9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96.26万元等。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6年怀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251.5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21.4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130.18万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按照市本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2026年我单位整体支出4342.39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编报绩效目标的项目4个,涉及项目支出2251.58万元,其中2026年度土地资源管理专项776.27万元、2026年度矿产资源管理专项371.54万元、2026年度国土空间规划管理专项460.00万元、生态修复与地灾防治专项643.77万元全部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五)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1.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9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4辆。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2026年,本部门拟新增资产具体为:公务用车2辆,价值60.00万元;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6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4342.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90.81万元,项目支出2251.58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详见附件2026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七)一般性支出情况
1.2026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47万元,具体为:地质灾害工作会议,内容为调度安排全市地质灾害相关工作,预计参会人数100人,预算0.47万元。
2.2026年,本部门培训费预算1.64万元,具体为:地质灾害防治业务知识培训,预计人数100人,预算0.5万元;自然资源系统培训,预计人数150人,预算0.64万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预计人数20人,预算0.5万元。
3.2026年本部门无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预算。
七、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