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鹤城区自然资源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发布时间:2021-02-18 08:41 信息来源: 怀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目  录: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五、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

(三)政府采购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五)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六)一般性支出情况

七、专业名词解释

八、公开附表

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2.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3.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4.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项目支出表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土地、矿产、测绘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2.参与编制(修订)和实施辖区内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受市局委托负责编制(修订)、实施矿产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总体规划、地质灾害防治等专项规划。

3.负责辖区内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划定、保护管理。协助市局做好耕地开发和土地整理工作。

4.负责辖区内农村村民建房的用地审批和登记发证工作;负责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流转工作。

5.负责辖区内土地资源调查、土地资源统计、土地利用动态监测工作。按土地权属纠纷调处权限,调处有关土地权属纠纷。

6.负责辖区内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益金的征收工作。

7.协助市局做好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等工作。

8.对辖区内区属企业改制、工业用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提出初审意见;参与鸭嘴岩工业园建设用地管理,承担其建设用地报批前的资料准备等前期工作。

9.参与辖区内土地二级市场的规范管理,配合市局做好土地权属变更登记工作。

10.负责辖区内信访稳定工作。

11.负责辖区内土地、矿产动态巡查工作;受市局委托,查处辖区内土地、矿产、测绘违法案件,处罚意见报市局审定。

12.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的授权,负责辖区内采矿权的审核登记发证、延续、变更、出让、转让、注销等工作。依法组织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负责矿产资源补偿费、采矿权使用费、采矿权价款等规费的征收入库。

13.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负责本辖区内探矿权的监督管理、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和矿产资源登记统计工作。

14.承担辖区内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整顿与规范任务,负责辖区内矿产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调处矿业纠纷。

15.负责辖区内矿山地质环境管理、地质遗迹保护和地质灾害的监测、预报、防治工作。

16.负责推进辖区内依法行政工作,参与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裁决工作。

17.协助市局对分局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对分局的股级干部进行任免;协助市局党组管理本辖区内科级干部。

18.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怀化市鹤城区自然资源局作为怀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二级部门预算单位,内设科室为:办公室、法规股、地矿股、耕保股划股、用地地产股、地籍股。下辖一个执法大队(正科级),十个国土所,分别为红星国土所(副科级)、城北国土所(副科级)、城中国土所(副科级)、迎丰国土所(副科级)、城南国土所、盈口国土所、坨院国土所、黄岩国土所、黄金坳国土所、凉亭坳国土所。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21年怀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包括:怀化市鹤城区自然资源局。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包括本单位预算内的收支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541.5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10.9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230.6万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22.29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专项业务(工作)经费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541.55万元,其中,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312.0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20.53万元、资本性支出9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22.29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专项业务(工作)经费增加。

(三)公开表格,部门预算公开表格共9张,包括:部门收支总表3张,即《部门预算收支总表》、《部门预算收入总表》、《部门预算支出总表》;财政拨款收支表6张,即《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和《项目支出表》(公开表格附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310.95 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310.95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155.88万元、津贴补贴25.88万元、奖金3.21万元、绩效工资82.45万元、福利费7.79万元、工会经费5.3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7.8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5万元。

(二)项目支出: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性基金支出为230.6万元,具体安排为土地出让业务支出50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0万元、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10万元、地质灾害防治55万元、行政运行105.6万元。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预算

     2021年怀化市鹤城区自然资源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数为9.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6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7.22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0年预算数减少1.11万元,下降10%,主要因为厉行节约,压减三公经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怀化市鹤城区自然资源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43.53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22.73万元,提高109.28%,主要因为2021年事业绩效人员增加车补,其他交通费用大幅增加。主要用于:工会经费支出,5.35万元;福利费支出,7.7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支出,27.8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5万元等。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怀化市鹤城区自然资源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为0万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按照市本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2021年我单位整体支出541.55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编报绩效目标的项目0个,涉及项目支出0万元。

(五)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1.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无车辆,无5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

2.截至2021年,本部门无新增车辆,无新增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和专用设备。

(六)一般性支出情况

1.2021年本部门无会议费预算。

2.2021年本部门无培训费预算。

3.2021年本部门无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预算。

七、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八、公开附表

见附表。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怀化市鹤城区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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