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规划局2018年部门支出整体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1.主要职能
①贯彻实施国家、省有关城乡规划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技术规范,拟订城乡规划管理的规范性文件;②负责组织城镇体系规划、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的审查及报批工作,参与专业规划的编制;③负责城乡规划设计管理工作,参与城乡勘察和市政管理工作; ④负责城市规划区建设项目选址定点、规划设计方案和建筑工程设计方案的审查、建设用地和工程的规划管理,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参与城市规划区内建设工程的可行性论证和初步设计审查;⑤参与市本级国土规划、土地开发利用总体规划、江河流域规划、环境综合治理规划的编制、审查;参与其他重大建设项目规划的可行性论证;承担对全市历史文化名城相关的审查报批和监督工作;⑥负责规划设计单位资质的管理;指导城市规划专业执业资格管理;指导县(市、区)城乡规划管理工作,承担全市小城镇建设协调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⑦负责“一体两翼” 规划区内芷江镇、罗旧镇、公坪镇、中方镇、排楼镇和桐木镇规划编制的指导、规划控制和规划实施的监督;⑧负责市本级规划批后监察管理工作;⑨负责本单位机构编制、劳动人事和计划统计工作;管理所属事业单位;⑩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情况
怀化市规划局局机关为一级部门预算管理单位;规划技术中心纳入局机关统一核算;规划局经开区分局纳入市经开区管委会预算管理;规划监察大队、规划局鹤城分局、规划设计研究院、规划信息服务中心、城市勘察设计院为二级部门预算管理单位。
怀化市规划局作为一级部门预算单位,内设科室为:办公室、人事科、财务科、用地规划管理科、工程规划管理科、行政审批科、综合业务科、市政管网科、城乡规划科、法规科、机关党委等11个科室。
纳入本次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编制范围的单位有:怀化市规划局部门(本级),怀化市规划局鹤城分局、怀化市规划监察大队、怀化市城市勘察设计院、怀化市城市规划信息服务中心、怀化市规划研究设计院。
3.人员情况
年末编制人数155名,其中:行政编制32名,工勤编制2名,财政补助事业编制60名,经费自理事业编制61名。年末实有人数140人,其中:在职138人,提前退休2人。
4.重点工作计划
2018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建设“一极两带”和“一个中心、四个怀化”的战略目标,坚持以科学规划引导城市建设,不断强化规划的统筹和综合调控能力,着力提升规划编制、规划管理、规划执法水平,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的方针,扎实做好党务工作,严格履行“一岗双责”,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提高工作效率,大力推行“阳光”规划。
(二)部门整体支出规模、使用方向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等
2018年整体支出2,653.45万元,主要用于基本支出和专项项目支出,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8.21万元,社会保障支出25.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319.6万元,其他支出9.94万元。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基本支出
2018年本部门基本支出2594.45万。具体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2018.79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津贴补贴、政策规定奖金、医保、生育基金、工伤保险、养老保险等方面的支出。
2.商品和服务支出446.59万元。主要是局机关和二级机构日常运行正常办公经费、报刊杂志、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三公经费”、计提工会及职工福利费和其他支出等。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7.32万元。主要是退休人员退休费、政策规定奖金、抚恤费等支出。
4.资本性支出21.74万元。主要是办公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购置开支。
2018年本部门“三公经费”19.92万元,分别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36万元,公务接待费0.56万元,无公务出国费,无公务用车购置费。
(二)专项支出
1.专项资金安排落实、总投入等情况分析
2018年度安排专项经费预算专项业务经费468.38万元。
专项资金支出为我局为完成专项规划工作而发生 的各项支出,包括行政工作专项支出和日常运行维护专项支出。上述专项设备采购资金由财政下达直接支付额度,经市财政对口科室、国库支付科审核后,按市采购办政府采购审批表金额支付。专项支出主要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等方面。
2.专项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分析
2018年专项资金实际使用59万元,预算支出完成率12.6%。专项业务工作经费开支严格按照各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使用管理专项资金,资金拨付全部用于指定项目的实施,其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合法合规。
3.专项资金管理情况分析,主要包括管理制度、办法的制订及执行情况。
专项资金开支严格执行内部控制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度,账务处理及时准确,会计核算规范。
三、部门专项组织实施情况
(一)专项组织情况分析
项目委托:规划编制项目的设计编制单位由怀化市规划局根据《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和《湖南省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按程序选定。具体为:项目合同金额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下的,通过直接委托方式确定规划编制单位;10万元以上的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依法依规进行招标确定规划编制单位。
采购定价:规划编制项目预算经费审查依据《湖南省城乡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2013年)、《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以及相关文件标准,最终以怀化市财政投资评审办公室评审后的金额为准。
(二)专项管理情况分析
项目实施分为8个阶段开展工作,具体为:(1)报政府批复:拟定项目编制报告,报市人民政府批复同意编制项目。(2)编制任务书:组织编制任务书,明确规划编制范围、内容及深,并结合编制收费依据,初审编制经费。(3)财政评审:送达政府批复文件、编制任务书、收费依据报市财政局城建科统筹规划编制经费。审签后报市财政局评审办初审,复审后出具财政评审意见。(4)项目采购:根据财政评审意见及审定的金额依法依规确定采购方式,并跟踪采购代理单位完成采购或公开招标工作。(5)项目合同:根据中标通知书,依法依规完善编制合同,审定合同条款及内容,完成合同会签。(6)项目审批:根据合同要求,各科室根据各自职能分工跟踪项目审查,按进度提交编制初步成果,报技术会,规委会审查。直至签字盖章完成审批。财务科衔接财政按进度支付编制经费。(7)项目验收:项目经城乡规划科或市政管网科核定后,统一组织符合验收条件的项目进行成果验收。验收合格的编制项目,财务科衔接财政,依据合同支付编制经费。(8)资料归档:将验收合格的正式成果纸质文件、电子文件移交档案室归档。初期、中期成果由综合业务科根据项目情况统一归档。
款项支付:规划编制项目的经费支付一般根据项目完成进度而定,根据不同规划编制类别,经双方协商后以具体合同条款确定。
四、资产管理情况
(一)本单位严格执行资产管理制度。对属于政府采购的项目必须执行政府采购。采购与验收实行专人负责。对大宗、贵重物品,财务科、监察室必须参与询价和验收。
(二)对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资产实行“谁使用、谁维护”的原则;将责任落实到科室,对故意或者失职造成财产物资毁损的,应照价赔偿,情节严重的,另处被损财产价值的1到3倍的罚款。
(三)建立资产配置处理评价制度。按权限报分管副局长、局长审批或局党组集体讨论决定,并经财政部门审批批准后进行配置和处置。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对照怀财绩〔2019〕57号文件规定的考核指标,我局从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等方面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开展了评价,2018年度评价得分为84分。具体情况如下:
(一)经济性分析
1.支出总额控制在预算总额以内,除规划编制有部分项目延期外,本年部门预算未进行预算相关事项的调整;不存在截留或滞留专项资金情况;投入进度正常;“三公”经费总体控制较好,未超本年预算和上年决算支出。 预算管理方面,制度执行总体较为有效,仍需进一步强化;资金使用管理需进一步加强。
2.我局建立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严格遵循专款专用、独立核算的管理原则。规划编制项目的申报严格按照市财政资金管理的要求进行,依法依规依程序进行财政投资评审、政府采购,项目按进度跟踪按进度付款。.
3.2018年局机关“三公”经费为5.46万元,其中:公务车运行维护费4.97万元、公务招待费0.49万元,比2017年“三公”经费数下降3.4万元,降幅37.5%;2018年财政下达的局机关“三公”经费控制数为公务接待费24万、公务车运行费用10万元,完成年初“三公”经费控制数16.06%。
2018年全局“三公”经费107.7万元,其中:公务车运行维护费51.9万元、公务接待费用55.8万元。2017年全局“三公”经费支出21.8万元,其中: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7.05万元、公务接待费为4.75万元。全局“三公”经费支出2018年比2017年下降1.88万元,下降8.63%。
“三公”经费下降主要是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加强公务车的管理,严格贯彻落实中央提出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湖南省委《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和怀化市委《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办法)》,促进了节约型机关建设,杜绝了铺张浪费的现象,确保了财务管理规范化、资金使用科学化、资源配置合理化。2018年我局“三公”经费严格控制在标准之内。
(二)效率性分析和有效性分析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对2018年市政府常务会研究决定的重大决策,我局及时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并由局办公室和综合业务科定期督察督办。2018年《怀化市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坚持高起点城市规划,维护规划的法律性、严肃性、权威性”,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工作报告,我局制定了三项工作任务:一是完成《怀化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30年修改)》编制工作;二是配合市住建局完成2018年村庄规划“全覆盖”593个村庄规划编制任务;三是维护规划的法律性、严肃性、权威性。通过一年的努力,具体完成情况如下:①《怀化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30年修改)》已编制完成并依法按程序上报了规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市委常委会,但由于省住建厅印发《关于加快开展新一轮总体规划编制前期工作的通知》,要求全省所有城市(含县城)都要按照“多规合一”要求重新修编城市总体规划,将总体规划期限统一延长至2035年。市委常委会在审议《怀化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30年修改)》时,会议要求暂停了总规修改工作。目前,我局正在按照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要求开展新一轮“多规合一”总体规划《怀化市城市总体规划(2019-2035年)》修编的前期准备工作。②村庄规划全覆盖工作。2018年3月市人民政府与13个县市区签订了《怀化市2018年城乡规划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截至2018年12月24日,根据全市13个县市区反馈的工作情况,已完成编制的村庄规划103个,正在编制的村庄规划和建房说明书129个,已完成招标的村庄规划和建房说明书234个,已开展前期工作的村庄规划和建房说明书261个;③积极配合市处遗办研究制定了《怀化市中心城区国有土地上房产项目办证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办法》,制定印发了《怀化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工作规则》。
认真搞好招商引资规划服务工作。积极对接京东产业园、万达商业广场、步步高中环广场、恒大中央广场、佳惠老总部地块等招商引资项目,开辟“绿色通道”,加快项目用地调规、技术会、规委会等规划手续办理。
(三)可持续性分析
1. 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对2018年市政府常务会研究决定的重大决策,我局及时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责任人;
2. 积极抓好重点项目建设,绿城攻坚、三城同创、城区扬尘污染防治、绿色发展、城区处遗等涉及规划的工作任务;
3.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加快开展新一轮总体规划编制前期工作的通知》认真开展开展新一轮总规修改的前期准备工作。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培训费投入较少。我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日趋老龄化,对青年干部的专业技术培训缺乏;
2、预算编制不够精准,不够科学严谨。
七、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1、加大对专业技术人员培训的投入,组织多样化培训,要求相关人员积极参与;
2、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本着“勤俭节约、保障运转”的原则编制预算,尽可能的全面、不漏项,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严谨性和可控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