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启动实施沅江中上游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及修改工作,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拟委托第三方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上述项目的公开招标事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地址:怀化市。
二、购买的服务及收费标准:
1、沅江中上游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及修改的代理招标事宜,项目金额:582.25万元。
2、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原国家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标准5折计取。
三、代理机构应具备的条件:
1、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登记备案。
2、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多证合一),经营范围须包括招标代理(或工程招标代理及政府采购代理)等相关的内容,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3、拟任本项目负责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5、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条件。
四、选聘确定方式:符合要求并完成报名的代理机构,在不少于3家的情况下通过综合评分的方式确定代理机构。
五、选聘报名时间:自公示当天至2026年7月23日(上午8:00一12:00,下午15:00一18:00)。
六、凡有意参加选聘的申请人,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本单位开具的该项目公告期内的法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公民身份证、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于公示期内到怀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七、申请人在报名处领取报名文件,在2026年7月23日下午18点00分前将报名资料交至怀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所有报名资料必须密封),由我局评标小组进行评标。
八、联系地址:怀化市鹤城区锦溪北路136号,怀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一号楼4楼1408室,联系人杨锴宁,联系电话18152713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