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公 告

发布时间:2022-12-12 15:22 信息来源: 怀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丁人作、尹成武、丁立斌、尹利平、丁人刚:

    我中心立案调查你们的不动产权证,现已查明基本事实。因你们五人于2020年登记的湘(2020)怀化市不动产权第0043427、0041767、0041874、0043415、0043455号不动产权证用地红线与96518部队2012年登记的怀国用(2012)第27-1、27-2号土地使用证红线重合,我中心分别于2022年7月11日、8月31日向你们送达了不动产登记告知书,你们没有在法定期限内来申请办理注销登记。现我中心根据《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第一百五十八条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之规定进行公告,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公告期限为15个工作日,公告期满5个工作日后,我中心将对上述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错误事项进行注销登记。

依照《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第二十一条、《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三条规定,你们享有陈述、申辩和质证、听证的权利。如要求上述权利,请在公告期满5个工作日内向我中心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权利。

         

特此公告。

                         怀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二0二二年十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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